12月20日上午,“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这是省高院继官方微博、网站之后开通的又一重要载体和平台。
今后,山西省高院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主动、全面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参与范围广等特点,准确发布司法解释、案件审理和执行信息,健全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信任。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增强司法与媒体的相互联系。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新华社山西分社副社长、总编辑王文化,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振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负责人崔杰,新华网山西频道总编辑高风共同点击启动“山西高院”微信公众服务号和新媒体平台。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山西12个中院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以及来自中央、省、市30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暨新媒体平台启动仪式。
据CNNIC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10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1.7%;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提升至92.5%,手机在上网设备中占据主导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对司法工作的影响,注重发挥新媒体在推进司法公开、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方面的积极作用,彻底改变信息更新不及时,缺乏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现象,形成规模优势和整体合力,进一步体现人民法院公开、公正、民主、开放的崭新形象。
刘冀民指出 当前,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矛盾纠纷更加复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更高,司法需求更加多元。同时,互联网时代的媒体格局深刻变革,新闻产品的内容、结构,传播终端的形态、功能,媒体受众心理与习惯都发生变化。山西各级人民法院要重视“山西高院”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平台,要把新媒体建成推进山西法院司法公开、实现为民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建成人民法院和广大群众之间互动交流的桥梁和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