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红河州司法局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整合全州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四个为民”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润民”行动。大力培育发展法治文艺宣传队,促使普法工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普法工作的感染力和渗透力;搭建普法教育新平台,依托报刊、电台、电视台、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推行“一线工作法”,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律师、公证及普法志愿者组成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咨询到一线、法治宣传到一线、矛盾化解到一线、法律援助到一线”等专项活动。截止目前,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各类主题(专题)法治宣传教育245次1469597人、编发宣传资料325期2681285份、放映普法电影691部2192场,开展各类送法活动8992次1625458人、法律咨询2241次64109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农村居民等重点对象普法参与率分别达到100%、100%、95%、97%、92%、94%。
二是开展人民调解“安民”行动。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推进家事纠纷、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目前,全州共有164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25196名人民调解员;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综合素质;定期开展质量评查活动,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的实施,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矛盾纠纷预警制度。截止目前,全州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84719件,成功82179件,调解率成功97%,司法确认159件。
三是开展法律援助“为民”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少数民族群众、水利水电建设移民等困难和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工伤、就业、劳动报酬、赡养抚养扶养、生产生活和医疗保障等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维权事项的法律援助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截止目前,全州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8件。其中:为妇女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7件、残疾人200件、农民5402件农民工1727件、老年人1066件、未成年人1232件、军人军属45件。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服务,年内组织全州34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入乡镇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团走基层”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塑造红河州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公益律师参与诉讼服务工作暂行办法》,推行律师参与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选派130余名执业律师轮流进驻法院值班。截止目前,共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22593人次,开展诉讼引导1087人次,代书2092份,诉前调解57件,提供法律援助1264件;共办理诉讼案件4265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781件,担任法律顾问329家。
基层法律服务健康发展,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培训,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乡镇(社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82家,截止目前,共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2442件。
公证服务贴近群众,深入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一线”专项活动,根据办证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制定和推行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为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乡村道路招投标、水利水电建设移民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截止目前,共受理公证事项8393件,办结8391件,其中公证援助533件,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各类法律文书673份,提供咨询13568人次。(叶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