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8年编写近25万字法律资料
法援路上不倦的勇者
对陈志明来说,法律援助工作是事业,更是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些年来,他以法援中心为家,每一位来咨询的群众都是他的家人。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路没有尽头,陈志明在这条路上永不停步。
陈志明,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2014年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第四届“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上榜2016年9月“浙江好人榜”。
授人以渔的周到服务
2008年,陈志明担任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刚开始从事法援工作的他发现,来法援中心咨询的老百姓经常反复问一些问题,而工作人员有时几句话说不清楚,咨询人更是听不明白。
于是,陈志明决定将宣传资料进行改版。八年来,陈志明将群众咨询的常见法律问题整合、修改、增加,最终完成了30种近25万字的公共法律教育资料。这些材料文字紧凑,采用一问一答形式来指引群众解决问题。每年,陈志明还要对30多份资料进行1-2次更新升级,部分资料已更新到第18版。
“有位在劳动中受伤需要维权的农民工兄弟反馈,之前厂方对于赔偿问题并不了解,但因为资料上有详细解说,农民工把资料给老板看后,就得到了赔偿。”陈志明说,“不战而屈人之兵,我们要的就是这效果!”
这30种公共法律教育资料,就摆在法律援助中心大厅的资料架上,免费提供给前来咨询的群众。陈志明告诉记者,这种自助式服务在全国首开先河,“法援资料不仅是宣传法援的一种手段,更是法援的一种服务方式,对群众提供有效、实在的指引,达到法律援助授人以渔的本意”。
他还编印了近100万字的《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作为工作人员的指导用书;编写《工作手册》《工作指南》,指导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编印了《法律援助事务办理指南》,提供给每位援助律师……在陈志明看来,这些辛苦都很值得。有了陈志明编写的材料,他团队中的工作人员代拟的起诉状既规范又接地气,每年代书400多份,从无差错。
“泡一杯茶”的细致入微
走进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院子里种满鲜花,大厅播放着轻音乐,摆着便民药箱,这里还提供老花镜、热水和新鲜茶叶,需要帮助的群众累了能坐在石椅上休息。陈志明说,这是想让受援人享受到更周到的服务,而这种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深嵌在他的骨子里。
每一周,陈志明都会写《一周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发到中心每一个工作人员手上。最新的一份工作安排,密密麻麻写了五千多字,“注意事项”一栏里,还细致地写到要为情绪过激的受援人泡一杯茶。
“我每天都嘱咐中心工作人员,就算被前来咨询的群众‘骂’也要忍受。”陈志明说,对自己的团队严格要求,才能对老百姓服务得更加到位。
2009年的一天,一位咨询者来到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情绪激动,因为这是他第三次来,但仍然缺带部分材料。这位咨询者来自永康最偏远山区,每次过来要坐好几个小时的车,花费不少的车钱饭钱。
在现场见到这一幕的陈志明深受触动,于是创制了《申请法律援助所需证据材料一次性告知单》。告知单用“表格”形式,清晰列明申请法律援助所需带的各种材料。材料去哪儿获取、当事人需要哪些材料,一目了然。有了详细的告知单还不够,陈志明还配套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制度》。这一制度,规定了在当事人有需要申请法律援助时,工作人员必须把《告知单》交给当事人并做好解释说明。
到处奔走的良苦用心
陈志明有个记录本,记录着十几个“老访户”。因为各种原因,这些“老访户”经多次援助仍无法解决问题,杨某一家便是其中之一。
2015年,一场车祸夺去了杨某年轻的生命,杨某父亲早年亡故,兄长和母亲都是智障患者,没有办理残疾证。姑丈俞某曾以杨某母亲名义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被法院驳回后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陈志明多次与援助律师分析办案思路,以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市残联协调,反复与村委会主任沟通,最终村委会确定了俞某对杨某母亲的合法监护人身份,年近七旬的俞某在拿到33万元车祸赔偿款后,流着泪向他道谢。
案子一次两次办不了,就将问题都记录下来,并想方设法攻破难题。为了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陈志明到处奔走,今年4月的一次外出宣传活动中,陈志明受邀站上戏台,简单讲了一些与法律相关的话题。没曾想,戏台下七八百人竟然齐刷刷地看着他,很认真地听他讲完。在他走下戏台后,有老人和妇女绕过密密麻麻人群找到他,问他一些法律问题。
这让陈志明萌生了到戏台去开展法律援助的想法。
农村里做大戏,晚上看戏的村民比较多。结束了一天工作的陈志明,经常自己开车去村里,在大戏开始前和村民讲讲“什么是法律”“如何遵纪守法”“如何寻求法律援助”。一场宣讲,通常就要半个多小时。之后,陈志明还会耐心解答每一位前来咨询的村民。往往回到家,就已是深夜。今年,陈志明跑了50多场戏台,听众约有4万人次。
陈志明说自己很乐意去戏台上说“法”,“因为会有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