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加强侦查监督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新实践
近日,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三分院)举行。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辖区内公安机关负责人、部分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所在街道负责人、群众和媒体记者参加开放日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微电影等形式,展示了市检三分院近年来围绕批准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行刑衔接”等职能开展侦查监督实践情况,特别是重点介绍了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以来侦查监督工作的新实践。
履行审查逮捕职能 推进平安北京建设
市检三分院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格依法办案,又注重对逮捕必要性进行全面判断分析,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主动对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高效办理了一系列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敏感案件。
履行立案监督职能 维护司法公正
市检三分院以“主业”和“基本功”为理念,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结合办理辖区院提请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涉嫌单位行贿案件发出监督立案通知书,监督立案。
履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 促进侦察机管规范执法
针对办案中存在的卷宗丢失、违法取证、违法扣押等问题,市检三分院积极创新监督手段,刚柔并济提升侦查活动监督水平。在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传统刚性监督手段的监督作用的同时,还注重运用柔性监督手段,主动与侦查机关统一证据证明标准和执法尺度,促进侦察机管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市检三分院扎实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强化侦查监督专业化建设,通过分设机构优化职能配置,依据“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的原则,突出监督主业。
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 更新监督理念
在坚持依法履职的基础上,注重在监督中体现服务,以主动服务来促进监督。通过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促进侦查机关按照定罪的标准收集、固定证据,服务重大刑事案件的办理;通过定期向行政执法机关通报检察机关的主要工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更好地履职提供参考;通过采取送“精品”课程上门的方式,主动向对口行政执法单位宣讲刑事立案标准、证据衔接规则,为行政执法机关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强化组织支撑与案件管理 推进“行刑衔接”
“行刑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为做好该项工作,市检三分院积极与10余家对口市级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沟通联系,解决“行刑衔接”推进难题。自2016年8月成立侦查监督部以来,已调阅行政处罚案件30余件,提出的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意见建议得到行政机关认可,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
市检三分院更加注重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检察机关的落地生根,积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侦查监督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贯穿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把提升能力素质贯穿队伍建设始终。
下一步,市检三分院将立足分院职能定位,联合辖区检察院,以社会影响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对立案监督规律的探索,丰富立案监督司法实践,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将借助公安机关侦查活动集约化、扁平化的优势,从源头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使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时,以完善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深化“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强化“行刑衔接”工作的法律监督,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