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钱,我就能给你办辽河油田的工作。”高某,一名病退的铁路职工,正是用这样一句颇为老套的谎言,作案近四年,欺骗上百人,骗得钱款超过2000万元。
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的检察官以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对高某等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使得辽河油田历史上最大的一起涉众型诈骗犯罪案件真相大白。
高某原来是锦州铁路局的一名普通职工,病退之后经济拮据,正在苦于没有生财之道之时,发现借给他人办工作的名义收取钱款,一来被害人给了钱也不好催要,二来一旦事情败露把钱还上就能了事。高某便精心编造、大肆散布能够通过社会关系办理辽河油田工作的谎言,并且对自己进行“包装”,穿好衣、开豪车、出手阔绰,营造“有能力、能办事”的假象。同时,高某还通过许诺高额好处的手段将其舅母史某、舅父陈某、同学武某、朋友张某以及沈某变成其“下线”。史某等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不确定高某有办事能力甚至确知高某没有办事能力的情况下,将高某的谎言“加工、升华”,虚构“上线”办事能力、夸大自身办事能力,再拉拢“下线”或者直接拉人头。
在史某等人积极运作、推波助澜下,涉及油田多个矿区、覆盖盘锦多个区县的100多名被害人近300个家庭,听信“我通过关系已经给好多人办成工作了,名额有限,你再不交钱就晚了”的谎言,为了给子女、亲友办工作将自己的半生积蓄甚至是家庭的全部财产奉上。
而史某等人层层“扒皮”,抽取好处费近千万元,高某实际得款1400余万元。高某将所获钱款一方面用于“拆东墙、补西墙”,以新骗还旧骗,另一方面用于高档消费,并且先后购买豪车10多辆,甚至花220余万元购置别墅,其妻杨某仅在一家美容院办消费卡就达6万多元,高某还包养“小三”,为其购车、购房,至案发尚有近900万元因被挥霍无法退还被害人。
最终,高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史某等人分别被处以十三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