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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一年内134次往返香港探望外孙女 探亲是真,但这位外婆还是犯法了

2016-12-10 10:43  来源:平安浙江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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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照顾外孙女,够拼的外婆用上了虚假的结婚证书,以探亲女婿为由,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先后134次往来香港,直到被识破。近日,经浙江省衢州衢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位外婆叶某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叶某某是衢州人,其女儿居住在深圳。早年,其女儿在香港生有一女,后来叶某某的外孙女就一直生活在香港。2015年4月,因为外孙女面临高考,而叶某某的女儿又不能前往照顾,就央求叶某某帮忙。作为外婆,叶某某当然不放心外孙女。但是,叶某某到出入境管理部门询问,得知她作为外婆探望外孙女,三个月内只能有一次签注往返;但如果是探望子女,就可以三个月内多次签注往返。为了来往方便,叶某某想了个点子,她伪造了其女儿李某某与香港居民林某某的结婚证书等材料,提供给出入境管理部门,以探望女婿为由,申请办理了三个月多次往来港澳通行证,并蒙混过关。到2015年9月,原通行证到期,叶某某又照样重新申请办理;等到期,再提交申请……就这样,在2015年4月20日至2016年3月27日期间,叶某某先后134次从深圳福田口岸往来香港边境。2016年5月,叶某某以同样方式欲再次申请办理时,被警方发现林某某与李某某非夫妻关系。

  办案检察官介绍,香港作为我国特别行政区,大陆居民出入香港需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民规范(试行)》规定,探亲范围包括子女的配偶、(外)孙子女。探望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三个月多次签注;探望(外)孙子女的,可签发三个月一次签注。叶某某以探望女婿的虚假名义申请出入境,属隐瞒真实身份骗取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的,属“情节严重”,叶某某偷越香港边境134次,构成偷越国(边)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