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弥勒市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四个为民”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润民行动。大力培育发展法治文艺宣传队,促使普法工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普法工作的感染力和渗透力;搭建普法教育新平台,依托弥勒报、弥勒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法治在线—以案释法”栏目,开通“法治弥勒”微信,图文并茂的法治宣传微信深受好评,打造“法治文化广场”,丰富基层群众法治生活;推行“一线工作法”,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律师、公证及普法志愿者组成法律服务团,集中优势和力量,开展“法律咨询到一线、法治宣传到一线、矛盾化解到一线、法律援助到一线”专项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邀请知名法学教授为全市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工作,编印《青少年以案释法》读本,组织经验丰富的律师到中小学上法治课。
二是开展人民调解安民行动。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推进家事纠纷、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目前,弥勒市共有17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2199名人民调解员;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综合素质;定期开展质量评查活动,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的实施,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矛盾纠纷预警制度。截止目前,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826件,成功7606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7.1%,司法确认26件。
三是开展法律援助为民行动。加大对重大群体性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先后为石锁高速路朋普段建设46名农民工讨薪纠纷等提供了法律援助;搭建法律援助新平台,在市人民法院成立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指派律师长期驻站值班,促动社会律师履行社会义务,担当社会责任。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27件,办结827件。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服务,组织全市7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入乡镇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团走基层”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塑造弥勒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出台《公益律师参与诉讼服务工作暂行办法》,推行律师参与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选派20名执业律师轮流进驻法院值班,自今年四月份开展工作以来,共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99人次,开展诉讼引导55人次,代书15份,诉前调解1件,提供法律援助7件。全市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764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41件,担任法律顾问71家。
基层法律服务健康发展,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培训,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乡镇(社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目前,弥勒市1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今年以来共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203件。
公证服务贴近群众,深入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一线”专项活动,根据办证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制定和推行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减免公证费;开拓公证新领域,积极为城市棚户区改造、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乡村道路招投标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积极选送公证员参加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并于3月1日起正式恢复涉外公证业务的办理。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受理公证事项572件,办结572件,其中公证援助48件,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各类法律文书273份,提供咨询923人次。(弥勒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