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警方经过一个月的侦查、取证,辗转湖南、广东、福建、安徽等8省37地(市、县),捣毁一“伪基站”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抓获嫌犯25名。12月8日,记者从石河子市公安局获悉,目前涉案人员正在陆续押解回疆途中。
雇人从事“跑机业务”
诈骗短信由“金主”提供
据石河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民警介绍,今年10月24日,他们得到一条线索:石河子市一名叫周某的男子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其曾受雇于内地犯罪团伙,将从事诈骗活动的“伪基站”设备架设于一辆轿车内,并雇佣一名男子驾车在疆内各地发送诈骗短信。
通过侦查警方发现,28岁的周某伙同其女友汪某先后雇佣范某、马某、雷某等3人从事“跑机业务”,也就是通过车载“伪基站”设备向不同受害人发送含有诈骗电话或诈骗网站内容的短信,使受害人上当受骗。
周某发送诈骗短信的内容均由坐镇在内地和缅甸边境三个诈骗团伙的“金主”提供。所谓金主,就是诈骗团伙的实际出资人。
团伙成员分工明确
有专职银行卡处理人员
“金主”将编辑好的诈骗短信交给“跑机中介”,“跑机中介”再将短信转交周某,周某组织“跑机人员”通过“伪基站”向外发送。
受害人在接到诈骗短信后,根据提示拨打诈骗电话或访问诈骗网站,“金主”组织的“接线员”通过伪电话或伪网站获取受害人在有关银行登记的基础信息、开户账号、交易密码及相关验证码等金融信息。
“金主”在获取了受害人相关金融信息后,立即将获取的信息发送给“银行卡处理人员”,“银行卡处理人员”快速通过手机中下载的软件绑定受害人的银行卡,然后在POS机上盗刷受害人银行卡内金额,并转移至POS机上绑定的银行卡内。
犯罪活动完成后,“银行卡处理人员”按约定比例扣除提成,其余部分返现给“金主”,“金主”根据“跑机人员”发送的短信数量支付“接线员”和“跑机中介”人员酬劳,“跑机中介”人员再支付酬劳给“跑机人员”。
形成“产—销—洗”产业链
作案时均使用虚拟身份
警方侦查发现三个诈骗犯罪团伙涉案人员众多,犯罪组织严密,人员分工明确,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作案时均使用虚拟身份信息。受害人主要集中于新疆、广东、上海、海南、福建、江苏、安徽等地。该组织犯罪已形成了“产-销-洗”一条龙的黑色产业链。
11月29日至12月2日的四天时间里,石河子市公安局抓捕小组分别在广东东莞、贵州贵阳、福建安溪、安徽淮南及疆内等地,将涉案的25名嫌犯全部抓获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刘青霞 郭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