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国际毒潮泛滥、暴利驱使、国内相关省份制毒人员渗透等综合作用下,制毒违法犯罪人员开始向包括江西省在内的内陆省份转移,利用当地群众对制毒犯罪行为不了解,以高工资、高租金为诱饵,打着开厂制药的幌子从事制毒违法犯罪。今年年初,江西省禁毒委研究决定,将打击地下制毒犯罪作为今年全省禁毒工作的重点内容。
按照部署要求,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公安机关联合各方力量,对地下制毒等毒品犯罪的源头防控、排查展开了积极工作,并在打击制毒犯罪工作中,陆续破获了多起重大制毒犯罪案件。

南昌八一广场举行“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本报资料图)
制毒窝点隐藏村民家中
9月18日晚,隐藏在乐平市的一制毒窝点生产出盐酸羟亚胺后,在夜色中准备装车运往广西。
今年5月份,省公安厅、景德镇市公安局和乐平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乐平市有一处非法生产盐酸羟亚胺窝点。随后,景德镇市公安局和乐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展开立案侦查。
因案情涉及多个省份,此案被批准为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公安部禁毒局统一指挥涉案的江苏、江西、福建、广西等地开展联合侦办。
9月19日凌晨,在前期近4个月时间的侦控基础上,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按照公安部禁毒局的指令,指挥协调景德镇市和乐平市两级公安机关,当运毒车辆行至沪昆高速丰城境内时果断决定收网,并要求萍乡、宜春两地部署警力,协助抓捕。
在高速公路展开抓捕的同时,监控制毒窝点的小组同步收网。
由于前期侦控部署到位,抓捕工作顺利,制毒窝点内8名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此次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缴获盐酸羟亚胺750公斤(可制造毒品氯胺酮450公斤左右)。
此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的成功告破,也成为江西公安在打击制毒犯罪工作中,取得的又一次战果。
今年以来,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指挥协调下,江西省多地公安机关陆续圆满告破多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
其中,6月底,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指挥下,萍乡警方与宜春警方密切配合,破获一起部级毒品目标案件,摧毁一隐藏在村民家中的地下制毒窝点,抓获8名涉案人员,缴获毒品冰毒约40公斤,自制炸弹一枚,以及制毒工具一批。这是江西省发现的第一起以村民家中为场所的制毒窝点案件,也是江西省制毒犯罪的一个新动向。
顶层设计部署 专项打击地下制毒犯罪
当前,制造氯胺酮(俗称“K粉”)、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非法生产麻黄素(“冰毒”前体)等问题成为江西省较为突出的毒品问题。今年年初,省禁毒委研究决定,将打击地下制毒犯罪作为今年全省禁毒工作的重点内容,成立了由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专门制定了包括打击外流涉毒犯罪在内的《全省打击地下制毒和外流涉毒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省禁毒委强调,各地要深刻认识当前毒品问题的客观性、危害性,着眼标本兼治,在着力萎缩毒品买方市场的同时,坚持以打促治,始终保持对地下制毒等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萎缩毒品卖方市场,减少毒品供应。
此项专项行动工作目标明确,在打击地下制毒方面,要求梳理出一批在赣活动的可疑制毒人员,排查出一批可疑厂点,侦破一批地下制毒案件,切断一批易制毒化学品非法购销通道,全链条抓获一批制毒团伙,销毁一批缴获的易制毒化学品。
其中,各地要牢牢掌握制毒重点嫌疑人员,排查重点区域。将白天关门晚上生产的厂房或车间、排放异常气味的厂房或车间、已经空闲今又启动的厂房、地处偏僻的养猪(羊、牛、鸡)场及其他各类厂房、租赁给外地人使用的厂房或车间、配有反应釜的厂房或车间,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部纳入视线,建立调查工作台账。
专项行动要求,对制毒不法分子,要立足打“歼灭战”,争取就地抓捕。在排查工作中,对发现的可疑迹象,要仔细调查、甄别;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视情开展侦查,努力实现破案效果最大化;对侦破的制毒案件,要开展“双向延伸”,倒查原料来源,追查成品去向,切断非法购销通道,全链条打击制毒团伙;要加强涉毒财富调查工作,深入调查制毒人员的涉毒资产和资金状况,尽可能追缴涉毒资产,摧毁制毒人员的经济基础;要注重排查制毒活动的物流货运信息,推进物流寄递行业的禁毒管理。
鼓励群众举报线索 落实责任追究
8月15日,丰城市制毒警示教育基地正式开馆,两个多月来,参观人员络绎不绝。该基地是江西省首家全方位展示制毒工具、设备以及原材料的制毒警示教育基地,该市禁毒委积极组织全市禁毒专干、群众代表前去参观,进一步提高大家发现、识别制毒窝点的能力,并发布实施“给予10万元现金奖励”措施,通过全民广泛参与,彻底铲除制毒违法犯罪。
9月份以来,安远县公安局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在全县各乡镇召集村干部分别召开了预防打击易制毒生产窝点推进会,借助镇(乡)村干部力量,扩大禁毒宣传和易制毒窝点排查。
安远县局禁毒大队和各派出所还在各乡镇显眼位置张贴海报,鼓励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线索,并设置了相关奖励:提供线索,破获一起毒品刑事案件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提供线索抓获重大毒品犯罪在逃嫌疑人的,每抓获1名奖励2000元至2万元;提供线索查获制毒窝点的,奖励2万至30万元。
省禁毒委要求,各设区市禁毒委要加强对本地区工作的统筹部署、组织协调、督导考核。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要广泛发放省公安厅制作的打击地下制毒宣传画册,广泛宣传省公安厅制定的《毒品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和“江西公安微信有奖举报”有关精神,并制定奖励措施,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好禁毒人民战争;要落实责任追究,对疏于管理以致辖区发生地下制毒案的工业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派出所,以及租赁厂房给他人以致发生地下制毒案的厂房所有权人,严格追究责任;要把打击地下制毒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对已破案件的倒查,堵塞管理漏洞,落实管理责任。省禁毒委将根据《江西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量化细则》,对地下制毒犯罪不见好转的县(市、区)进行重点整治。
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全面规定了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大了对制毒物品犯罪的惩处力度。
省禁毒委要求,各地要在侦办毒品案件中进一步强化证据收集意识、法律适用意识,用好用足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制毒物品犯罪,坚决遏制此类案件多发势头。各地公安机关要着眼案件的定性、审查起诉、庭审,主动加强和检察院、法院的沟通,重大案件要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做细做实案件证据,强化证据链条的闭合性,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文/ 记者龚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