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形成合力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云南法院执行风暴破解执行难
今年4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承诺“在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半年多来,云南省各级法院积极行动,着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大执行力度,打响了“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云南法院执行案件收案75403件,结案50435件,结案率同比大幅上升。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武韶岗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以往,执行案件实行“一人一案一包到底”的办案模式,办案法官“大权独揽”,导致关系案、人情案和办案法官消极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解决执行难,首先要理顺内部流程和机制,提高执行案件办理效率。
从今年7月中旬开始,曲靖中院实施分段集约管理执行工作机制,将执行工作分为立案、执行准备、财产查控、财产处置、结案审批和异议审查6个相互衔接部分,分段合作完成。
曲靖中院院长王泽祥说,分段集约的好处之一是明确了各个执行阶段的办理事项、执行任务、工作目标。机制规定了执行准备5个工作日、财产查控30个工作日、财产处置90个工作日内完成,时间节点的管控有效确保了办案时限和效率。
曲靖中院实行分段集约管理执行工作机制仅两个月,就成功办理执行案件112件,比去年同期多办理72件。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晓龙介绍说,执行案件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和个人是否协助配合法院执行,是一个案件能否顺利执行的关键。
在一些案件的执行中,有的单位和个人全然不顾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和法律的威严,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泄露国家秘密。此外,一些政府机关和单位抱着“法院的执行与我无关”的心态,不愿意协助法院执行。
华宁县法院院长王江辉介绍说,化解执行难需要凝聚共识、部门协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今年6月24日,华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成立华宁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一把手”担任副组长。文件要求全县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29家行政机关必须配合法院执行,将是否配合法院执行纳入单位年终考核机制。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先行先试,以各种方式曝光老赖,通过社会压力督促其履行义务。
麒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明介绍说,截至今年10月,该院已在闹市区公布老赖190人,通过微信公布500余人。公开曝光产生震慑作用,被曝光的15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缴纳案款,共计1500余万元。
两年来,麒麟区法院将2500余名老赖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使其在竞标、投资、缴费、交通、贷款、高消费等方面遇到障碍,让他们一旦失信、步步受限。
罗平县人民法院院长陆国生介绍说,多年来,由于相关司法机关、当事人等对拒执罪的认识不到位、诉讼程序设置不科学等原因,拒执罪的应用困难重重。
为此,罗平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确立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新机制,形成打击拒执罪合力。
仅今年,罗平县法院就受理拒执罪案件4件涉及8人,其中一人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而从2013年至今,罗平县法院受理的被判拒执罪的案件已达27件涉及34人。
陆国生说:“实践证明,拒执罪的宣传和应用,有力地教育和震慑了一大批老赖,也让罗平县法院的执行结案率大大提高。”本报昆明12月6日电(本报记者 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