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上世纪80年代国家根据管辖国土面积、人口数量、案件数量确定政法专项编制,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政法编制没有改变,按甘肃省高院通报数字来看,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均办案全省最高,从1980年的98件到2016年10月6000件,经过36年的时间,案件突飞猛进了61倍多,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因素的叠加,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骤增,本就严峻的案多人少问题再次考验法院应对能力。如果按部就班的传统模式,则有可能使审判工作在重负中出现一定程度的“瘫痪”,直接影响司法效能的发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统筹管理中求生存、在制度创新中求突破、在挖掘内部潜力中破难题,在案多人少这个法院系统带共性且老生常谈的话题中作出了一篇深受人们振奋和启发的大文章。近五年来,在政法编制只增加20人的情况下,结案率逐年提升的进程中,实现了案件从98件到6000件华丽转身,从真正意义上破解案多人少困境,走一条集大调解、精审判、强执行内涵式发展的提升执法质效之路。
--大调解建立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平台,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实现三种调解方式的程序衔接、功能互补,及时、高效、便捷的化解矛盾纠纷。
--精审判优化调整审判资源,通过精审判、细服务、严监督,切实提高审判资源的综合效率。加强速裁、小额诉讼及简易程序等快速审理案件方式的适用,对诉讼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去繁从简。
--强执行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创造性开展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手段,敢于亮剑,重拳惩治“老赖”,不断提升司法权威,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大调解、精审判、强执行是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升执法质效核心基础,一方面有效缓解了政法编制刚性约束与案件数量增加的矛盾,另一方面大幅提升了执法质量和效率。通过一系列内部司法改革的措施释放出了法院工作的“生产力”,2016年嘉峪关市政法队伍满意度和执法司法公信力均达到98%以上。
大调解打开司法为民的”绿色通道”,从以往苦等法官到补齐司法短板
走进嘉峪关市城区法院立案大厅,醒目地看到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执行退款赔偿付款、收费退费、判后答疑、司法评估、鉴定拍卖10个对应服务窗口,在诉讼服务中心,诉讼引导、法律释明、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判后答疑、审查立案、执行督促、公告办理、诉前鉴定、司法救助等构成一条龙全方位服务;诉讼指南、文书样本、笔墨纸张、公用雨伞、应急药箱、电话传真、打印复印、电脑上网、老花镜、饮水机、擦鞋机以及无障碍通道、盲人通道等各种便民设施一应俱全。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办、材料有人收、法官有人找、电话有人接、困难有人帮,真正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早在2013年10月,嘉峪关市城区法院立案庭设立立案调解中心,中心不仅极大的节省了老百姓以往苦等法官的时间,也相应地减少了办案法官的许多事务性工作,提高了办案效率。立案调解中心建设作为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司法改革的龙头,与审判权改革、审判保障提升等工作统一部署,确立了“优化诉讼服务、细化审判责任、强化审判保障”的总体改革思路,将法律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小以及标的额小的案件,积极引导进入立案调解环节,形成了两个特色化化解矛盾纠纷的途径。一是针对不同案件特点,准确把握调解时机,找准双方争议焦点,灵活采取“冷处理”、“温处理”、“热处理”等方法。二是针对当事人外出务工或短期无法到庭的情况,采取上门调解、电话调解、网络远程调解等多元调解方式。“两个特色”渠道,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便利群众诉讼,最大限度地方便了法官办案。立案调解中心和小额速裁组成立两年以来,共办理案件2067件,成功调解案件近1337件,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群众满意度。
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努力构建新形势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格局、新机制,借助于立案调解中心这一载体,立足于“四个首要任务”,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公正高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实现案结事了。
--在立案审查阶段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心理疏导,耐心接受当事人咨询,详细释明立案及诉讼程序、告知诉讼风险的任务。对未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纠纷,积极劝导、引导当事人先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其他组织调解,钝化矛盾,尽力将矛盾解决在诉讼外。两级法院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已建成具备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等功能的立案信访接待大厅,让老百姓享受“一条龙”式的全新诉讼服务。
--定期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其它调解组织联系、沟通,掌握辖区内的维稳动态的任务。按照“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原则,由立案调解中心牵头组织、协调,各业务庭分片负责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其它调解组织的指导,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立案调解中心依法及时进行审查、确认,赋予法律强制效力。更重要的是整合调解资源,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人民陪审员、离退休干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调解员库,必要时邀请调解员,协助人民法院开展司法调解工作。
--积极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处、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及其它调解组织,采取委派或委托的方式,借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做好当事人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的任务。在大厅摆放导诉材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诉讼须知及案件自助查询系统,使当事人对诉讼流程、诉讼风险一目了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小额速裁快速化解简单民事纠纷,方便了群众诉讼;实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等多种立案,为各类当事人打开方便之门。
--做好案件移送审判庭前的调解工作的任务。对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相邻权纠纷、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纠纷或集团诉讼、群体性案件以及其它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纠纷,或者当事人同意或申请法院调解的案件,由立案调解中心法官立即组织调解,尽量通过调解方式高效、快捷化解矛盾纠纷。
--在现代和传统的碰撞下,如何将大调解机制作为一门学科做精、做强、做大?近年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与传统调解相比资源优、目标明、方法多、奖惩严的立案调解中心,将“四个首要任务”贯穿在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诉讼外的“第一道关口”。努力探索切合嘉峪关市情、符合科学发展的司法保障措施,制定了《关于为嘉峪关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引领法院更加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将立案调解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明确提出了全年立案调解结案数不低于受理民商事案件的15%的目标值。把立案调解业绩作为考核立案工作人员工作成绩及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立案调解奖惩制度。相配套的、互动性强的专业化、系统化源头治理调解思路,在更高的层次上和更宽阔的领域中,应对了长期以来“案多人少”的严峻审判形势,一步到位的解决了“多元调解案件导入难”的问题。
近日,6名农民工代表将一面写着“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鲜红锦旗送到嘉峪关市城区法院立案信访接待大厅,以表达对立案庭法官的感激之情。今年3月至9月期间,董某等17名来自河南、青海及甘肃省的务工人员,在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工程在嘉峪关市的某工地打工。后因工资问题与工程承包人发生纠纷,经相关部门协商处理未果,遂于10月22日起诉至嘉峪关城区法院,因此案涉及农民工工资,原告方人数众多,且情形各不相同。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在了解情况后,嘉峪关城区法院立即启动农民工讨薪案件快速立案、优先裁决绿色通道。在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并将案件移转立案调解中心进行快速调解。从下午4点到晚上11点,经过立案庭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17名原告与被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拿到了民事调解书。17名农民工兄弟终于拿到近30万元拖欠工资。该系列案的处理,做到了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结案,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无论什么时候走进嘉峪关市立案调解中心,都会看到一位50开外的女法官在面对每一起调解案件时,她都会从法理、人情出发,摆事实、讲法律、谈友谊、话和谐。经她调解的案件,都会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而告终。她就是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数十年,具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的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民一庭庭长、退休法官洪兰英。针对审判人员中新人多,审判经验不足、调解技能和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审判人员对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处理民商事案件的过程中方法简单、形式单一、没有耐心,导致调解率不高、效果欠佳等突出问题,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一引一培”工作机制。一是返聘1名审判经验丰富、善做调解工作的法官,常驻立案调解专司立案调解工作,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有效提高了年轻法官的调判能力和调判工作效率。二是自2014年以,数10次在嘉峪关市城区法院举办调解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邀请德高望重的专家从调解工作的原则、益处、心态把握以及强化调解意识、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讲解,使全体参会人员受益匪浅。
“精审判”畅通诉求渠道从“让我办案”到繁简分流
2013年2月1日,全省第一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中核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历经多次周折,在嘉峪关中级人民法院的精心梳理下,重整成功,起死回生。1200名职工不仅妥善安置了,而且为嘉峪关市新增加一家上市公司。在该案的审理中,原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克服重重困难和挑战,通过协调沟通,成功让该企业焕发勃勃生机,有力维护了国家核工业基地和资本市场稳定,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中央、省领导和各有关方面的肯定、褒奖,此案入选2012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年都有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十大案件”,这都源于嘉峪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新思路机制带来的显著成果。至2016年10月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231件,判处犯罪分子2778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84件135人;依法严惩涉毒犯罪,审结毒品、赌博犯罪案件242件296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案件,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6件31人。审结了全省首例跨省特大团伙电信诈骗案,涉案金额100万余元,廖清爽等17名刑事被告人受到应有惩处。
一个个案例,一组组数据,足以说明在破解“案多人少”的重大课题上,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嘉峪关市基层党建工作观摩交流现场会上,嘉峪关市委常委、组织部组长燕胜三对法院的机关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全市各单位学习和借鉴。
“案多”凸显出“人少”,“人少”影响到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剧“案多”,陷入“案多”→“人少”→“案多”的恶性循环。案多人少的困局,并非深化司法改革带来的连锁反应,而是经济发展、社会转型、法治进步等大环境下,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新法律法规的颁行、司法便民措施的采用等各种因素交织的结果,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点。早在2013年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试点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制定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配套制度并反复修订完善,十易其稿,最终形成26项、字数近6万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配套制度汇编,经过两年半的运行,在审判运行机制改革配套制度的多个领域上,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乃至全国迈出了敢为人先的第一步。
从“案多”的角度来看。社会转型时期,人们法制意识、权利意识增强,更多地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家立法进程加快,法院处理纠纷的职能随之扩大。随着司法为民、便民政策的不断完善,诉讼收费标准大幅下调,降低了民众的诉讼成本,从而使得大量矛盾纠纷以诉讼的形式不断涌入法院。另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机制不完善,诉讼外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有待强化,导致社会上不断增多的矛盾纠纷难以在诉讼外有效化解,进而纷纷涌入法院。
从“人少”的角度来看。长期以户籍人口数为主要依据确定编制,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增长缓慢,进人渠道不畅。人财物的增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支持力度。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院庭长不办案或是很少办案,审判业务部门与综合后勤部门人员配置不当,不少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集中在行政、监察、宣传、后勤等部门,而法官流失又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人少”问题。
在解决“案多”问题上,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三个阶段”入手: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阶段。通过延伸法院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的作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加强司法宣传工作,主动担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定期到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栏目,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和涉民生案例宣传,促进法制教育长效机制的形成,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
--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阶段。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要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13年以来,嘉峪关全面开展诉前联调工作,法院充分发挥在诉前联调中的主力军作用,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正高效审结阶段。尽可能压减进入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案件量,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发挥调解结案方式不上诉、利于执行的优势,缓解执行和二审法院法官办案压力。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以及物业纠纷等案件优先考虑以调解方式处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组建专业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判,提高新类型案件审判质效。加强对口指导,解决好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提高一审案件质量。针对特定类型案件,将工作流程、常见问题以及处理方案、审理要点、文书制作模板等内容进行总结固化,形成审判指引,供法官参考。通过建立审判长联席会议与专业法官会议、裁判文书全部公开、参考性案例、疑难问题会商等制度,确保裁判标准统一。推进庭前、审中、判后释法答疑,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三个阶段”入手是破解案多人少问题的有效措施。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把法官从繁琐的行政性、综合性事务中脱离出来,确保法官集中时间和精力投入办案工作。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保障审判流程畅通无阻。
在解决“人少”问题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六个环节”入手:
--在内部办案环节上。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构建权责明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是实现公正、高效司法的必要保障,是提高法官办案积极性的有效措施。落实合议庭设置、办案放权、办案监督、司法责任等关键性工作,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案件审批制度,规定院庭长原则上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将审判权落实到合议庭及审判委员会。进一步减少办案环节,提高法官办案效率。
--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环节上。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维护和谐的行政管理新秩序,不断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2012年首发行政审判白皮书,嘉峪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充分肯定,2014年再发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两次与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实施了《嘉峪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建立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营造全市依法治理的良好环境。
--在审执质效环节上。2015年7月14日首次通过官方微博,对备受市民关注的被告单位中特首诺(北京)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嘉峪关中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王银安、赵春莲、刘建璞、孙建录、李保成、陈伟、韩洪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案进行微博庭审直播。此案非法吸收635人的存款1.37亿元。此案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造成各受害人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引起受害人多次群体上访。为了满足未参加庭审群众的知情权,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利用微博形式直播庭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受到了嘉峪关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微博直播庭审在全省开了先河,这是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的良好开端,也是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司法服务的进一步探索,2012年以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开通了法院三级专网、加强了三大平台建设、建成了2个数字化审判委员会系统及4个数字化法庭、在全省法院第一个建成信息集控中心,实现了两级法院共享一个平台、共用一个系统,形成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社会公众、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以了解审判信息。同时,开通了信访接待远程视频系统,开通了两级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和微信公众号,并首次用官微直播案件庭审,扩大了信息公开渠道。
--在流程管理环节上。加强对案件流程节点的有效控制,强化对审限的预警提示和刚性管理,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杜绝隐性超审限。科学预测收案趋势和结案情况,制定年度规划,适时调整,联合政工部门,加强人员和案件的调配,根据案件收结存情况,督促各部门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合理掌握办案节奏。整合资源,开展集约送达、查询等事务性工作,依法简化简单案件送达、开庭、文书制作等环节,减少重复劳动,节省办案时间。
--在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环节上。近年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引导法官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探索法官职业化新路子,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成立金融审判、劳动争议审判、交通事故审判等专业审判庭和“城中村”改造纠纷等专业合议庭,开展审判业务专家管理改革试点。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使青年法官尽快成长。邀请资深法官或知名学者授课,加强审判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官职业心理调适,提升业务能力,增强自我调节能力和抗压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缓解法官的精神压力,激发法官的工作热情。完善落实绩效考核措施以及各项保障机制,把办案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进入法官员额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工作的积极性。
--在审理民商事案件环节上。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两级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3864件,结案标的总金额27亿元。重点加强涉民生领域案件审理,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民营企业维权合议庭”等专门合议庭,开展专业化、精细化审理。
“六个环节”带来的直接效果是,科学有序的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96%的案件都是由合议庭来办理,真正做到了审理放权、责任放权。以放权推动司法责任制正确实施,保护了法官办案积极性,确保了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
“强执行”开辟多元化通道从“躲猫猫”到形成强大合力
官司打赢了,却迟迟得不到有效执行,判决书成了“法律白条”,迟迟得不到有效执行,而“老赖”要么躲猫猫玩失踪,要么逍遥自在花天酒地,判决书俨然成了“法律白条”,这让许多打赢了官司的老百姓高兴不起来。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题,嘉峪关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惩戒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亮剑,取得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阶段性的胜利。
“非常感谢你们,这个案件我都失去了信心,没想到法院居然执行回来了。”近日,拿到17万余元执行款的个体户郭先生紧紧地握住执行法官的手,热泪长流,对法院的不懈努力深表感谢。2014年11月12日,嘉峪关市在全省率先召开了专项行动推进会。调整、整合两级法院执行力量,建立了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四统一”执行体制,经过5个月的专项行动,执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370件,标的达9531万元;涉执信访案件中执行到位率达72%,院领导信访接待日涉执信访案件减少2/3。至此长期困扰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题得到了历史性的改变。
“群众的赞誉是对我们的最高奖赏,群众的满意是我们永恒的追求,群众的需求是我们不竭的动力,我们将多措并举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向规避执行行为亮剑,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力执行永远在路上,我们要让执行难成为过去式。这是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掷地有声的话语。破解执行难嘉峪关中级人民法院不仅给出了‘时间表’,并且通过四种方式勾勒出一张清晰可循的‘路线图。
红黑榜:倒逼“老赖”现身还款
2015年8月18日,“共筑诚信·德润雄关”嘉峪关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举行,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城区人民法院公布嘉峪关市丰园玻璃制品厂与王金国、张晓东等14名自然人为失信被执行人。2015年嘉峪关市两级法院三批次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34人次。自前两次嘉峪关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以来,迫于舆论压力,有22人次到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嘉峪关市两级法院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形成执行合力,持续加大对“老赖”们的惩处力度,将欠债不还,不守信用,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公布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让其在生活中处处受限、处处受制,逼迫其履行法律义务,进一步推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这只是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的一个缩影。
2013年以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建立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统一纳入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向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等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全面挤压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高消费等方面的活动空间。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拖延过久的“老赖”信息录入法院“执行曝光台”上,做成“大头贴”,包含被执行人的头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及案情简述,并且通过网络、报纸、大屏幕等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公开进行曝光,对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有效震慑。
多家联动:打击“老赖”不手软
2013年8月,国土局、公安局等十多家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参与配合,平稳执结了酒钢公司申请执行汇海等三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一案,保证了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此案创制了强制执行典范,入选甘肃法院“2013年度十大案件”。同时,形成了嘉峪关、酒泉、矿区法院案件执行三地(10个法院)联动机制,突破了跨区案件执行难的瓶颈,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这一做法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破解执行难问题,仅靠法院单打独斗是不够的,必须发挥全社会力量一起“大合唱”。嘉峪关市形成了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破解执行难题,增强执行效果。
一是与嘉峪关市公安局签署了《关于贯彻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对被执行人逃匿或相关人员妨碍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执行拘留。
二是制定《嘉峪关中级人民法院悬赏、举报执行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矿区法院、酒泉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执行案件协调会议纪要》,充分运用悬赏、举报、曝光、“限高”、追究刑事等多种手段,加大被执行人及财产得查找力度,严厉惩治虚假申报财产的当事人,彰显的司法权威。
三是积极履行诉讼保全案件的释法明理义务,为执行案件提供了保障。对能够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在立案、审判阶段即履行释明义务,以固定被执行的财产,限制被执行人享有的到期债权等,为执行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义务人基于诉讼保全带来的压力,促使其与权利人达成和解协议,自愿履行应尽的义务,从而在诉前或诉中就化解纠纷,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
各执法部门、协助执行部门紧密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威力,建立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乡镇、村组四级联动的协助执行网络;与检察、公安、城建、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了互相联动的信用评价和威慑体系;与市房管局召开了第三次执行协助联席会议,就人民法院查询、冻结登记房屋等相关协助执行事项开辟了绿色通道,提高了执行效率;充分运用悬赏、举报、曝光、“限高”,加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找力度;积极营造了公安机关积极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22案,检察机关起诉15案21人,法院判决15案21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2案16人,以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判处2案4人,以妨碍公务罪判处1案1人,极大的震慑了拒执行为,提高了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监督电话:24小时开机打击“老赖”不放松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部署的要求,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解放思想、把握机遇,观大势、定准位,寻出路,以敢打必胜的精神彻底扭转了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近年来,嘉峪关法院用足用活法律措施,深挖执行潜力,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提高了工作效能。制定了《嘉峪关市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制度(试行)》,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专设对外公开的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受理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及线索,接受突发事件情况报告,运用科技手段,以审判执行信息查控系统为依托,加大网络查控力度,向科技要效率,增强了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两级法院利用“总对总”“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系统共查控案件“总对总”查控956件,“点对点”查控1228件,网络查控金额1686.5万元,其中通过网络冻结126件993461.26万元,通过网络查询、冻结、扣划到位直接执行完毕的案件38件,金额达636.45万元。
众所周知,执行难的核心是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两级法院独立执行,执行干警各自为战,信息沟通不畅,执行力量分散”等制约执行工作的不利因素,创新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完善执行指挥模式,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力度,率先建成了集案件管理、信息查询、执行指挥为一体的执行信息集控中心。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党组成员统一分管,两级法院执行局长具体负责的统一领导体系,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专设对外公开的值班电话,值班人员24小时受理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举报,接受突发事件情况报告,有力地提升了应急反应能力。同时,打破级别藩篱,对执行大案、要案、疑难案件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换员执行等多种方式,提高效率,形成了两级法院执行局相互协作、上下一致。
“顶配”:三管齐下终极狠招
7月22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名办案人员,一上班就驱车赶往二百公里之外的张掖市,将被拘留人张某带回嘉峪关市实施拘留。2015年1月11日,张某向于某某借款125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双方约定同年2月17日之前还清借款,到期后张某拒不还款,于某某遂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于3月23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于6月底前分三次向原告付清欠款。张某支付8500元欠款后,就玩起了“失踪”,尚有欠款及执行费等共计4147元未履行。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张兴兵名下无房产、土地、车辆,银行亦无存款,且去向不明,存在规避执行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29日作出拘留决定,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拘留十五天。并将案件相关材料送公安机关协查。2016年7月21日晚十时许,张某带家人在张掖旅游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执行难题非一日之寒,治重疾需用重药。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建立了一套三管齐下的联动机制,力破“执行难”。
--信息预先。随着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全面投入使用,执行案件财产、被执行人下落等信息获取渠道得到有效拓宽,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提升了执行质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与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全面推行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以及强制审计、限制高消费、公安机关协查等措施,多渠道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铁腕出击。针对查实的一般抗拒、规避执行行为的“老赖”,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穷尽执行手段,促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并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形成“快立、快捕、快审、快执、快结”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符合拒执情形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受理,初步形成了部门配合、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让“老赖”不再逍遥法外。
--配强队伍。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精执行、作风优的执行队伍,增派人员到执行局工作,为执行局配齐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扫描仪等设备,在公车改革车辆减少的前提下,为执行局增加一台执行专用车,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向执行工作倾斜。组织执行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教育,同时坚持每周对一些重点案件、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进行集中讨论制度,以确保案件质量,体现公平正义。全力把执行队伍打造成精兵强将,整合所有执行力量,强调“一盘棋”意识,全力攻克“执行难”。
记者感言:在案多人少审判形势不断严峻的当下,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既能“破冰”推进,又能从容领跑,不是吗?从1980年的98件到2016年6000件,人员仅仅怎增加20人,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突飞猛进了61倍多的情况下,案件审结率不断上升,人民满意度不断提高,如果在传统体制下这是一项根本无法破解的高难度命题,但是嘉峪关中级人民法院用科学、严谨的制度规范改变了固有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和行为模式,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从司法工作最基础环节和最基本要求抓起,从看的见摸得着、见实效的事情入手,围绕岗位职责、人员管理、办案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进行规范,把办案过程科学分解到每个司法工作部门、每个司法工作岗位、每个司法工作人员,使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力求做到事事有规则、处处有章法、环环有监督。
“普通百姓对法律和司法的裁判最直接、最切身的感受,就是来自于所经历的每一个诉讼活动过程和每一例个案的裁判结果,司法公正通过个案以一种能够看得见、感受到的方式体现出来”。这是这是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感悟至深的话语,相信这句话也深深地刻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每一名法官的脑海里。(吴萍萍 王继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