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山西省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是“十三五”法治山西建设为全省人民描绘出的新蓝图。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
方案从七大环节、四十个方面对“十三五”时期法治山西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2016年底前,认真做好《纲要》宣传贯彻的基础工作,力争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制度建设上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底前,各项探索、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制度和机制,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2019年底前,建立完善各项配套制度,长效机制初步建成,基本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系列新举措,旨在提升行政效率与信用
结合山西省实际,方案明确,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市县实施更方便有效且具有承接能力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到市县管理。同时,重视做好市县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培训。2016年底前,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成运行,并加快全省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方案提出,要加快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共享)“一张网”建设,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实现公示(共享)系统互联互通和省市县三级政府涉及行政许可、后续监管部门的全联通。要建立完善信用评价、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守法诚信激励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构建第三方信用评估评价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
同时,山西省将抓紧修订《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积极稳妥推进省以下环境监察监测垂直管理,全面贯彻执行《山西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和《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环保责任。
任前法律考试,力促干部学法用法
方案中明确,要建立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通过先行试点、总结推广、出台制度,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同时,要推进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制度建设。
要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将法律服务费用纳入政府及其部门年度财政专项预算,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2018年底前,山西省要出台《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及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推行综合执法试点,大幅减少市县行政执法队伍
方案提出,要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队伍种类。同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8年底前出台《山西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执法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严禁自收自支组织从事执法活动。
此外,要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018年底前,制定《山西省行政调解规定》,重点抓好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卫生、学校意外伤害、资源权属、征地拆迁、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行政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