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以《河北承德社区矫正再犯罪率仅为0.17% 为矫正人员扬起生活风帆》为题报道了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这在承德市司法行政史上尚属首次,标志着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迈出省门走向了全国。
承德市自2008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实施了社区矫正“育新工程”和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执法规范年”等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质量、责任、法治和刑罚“四个意识”,不断创建、完善和落实“十项机制”,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帮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步入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实效化轨道,并形成“承德模式”。
截至今年10月底,承德市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071人,解除矫正7240人,在册2831人,无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收到了良好教育改造效果,促进了“平安承德”建设,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彰。
2010年3月,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调度会议在承德市双滦区召开,在全省推广承德市及其双滦区社区矫正先进经验。2013年,承德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省司法厅对承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给予单独通报表扬,承德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承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也作出重要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