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启动“立保同步”工作机制,材料齐备后,仅用三天就完成了对一架飞机的保全措施,为案件随后的审理和执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自2010年起,被告境外某公司长期委托国内某航空公司管理一架湾流G-450,为其提供代办飞行手续、飞行员、保养、维修等服务,但一直未支付相关费用。截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已经拖欠各种费用达人民币数千万元。在此情况下,原告某航空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对涉案飞机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原告提供的相关材料,核实权属关系、飞机现状、停放位置等详细情况。协调民航总局、首都机场、航空公司、海关、公安局机场分局等众多单位及部门,并制定完备的保全预案。材料齐备后,执行法官们立即奔赴首都机场对涉案飞机采取保全措施,全面清点舱内物品并详细登记在案,保全工作顺利完成。至此,从原告方提供材料齐备,开始启动保全措施起,到查封手续办理完毕,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仅用三天时间就完成了涉案飞机的保全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全市首批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在“跨”字上做文章,在“特”字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在民商事案件中逐步建立以“立保同步、保调对接、立审执衔接”为主线的工作机制,大大提高了财产保全的效率,比传统的保全程序提速斤2/3的时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所有保全案件在立案后可立即启动财产调查核实程序,在当事人手续提交完备后,实现普通案件3-4天内、复杂案件7天内办保全程序,有力防止了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等问题,并督促被申请人主动现身,积极出庭应诉,推动了民商事纠纷的化解。今年以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累计成功保全财产价值达110亿元,为后续执行案件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蔡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