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推出“警情分流+N”系列工作机制,通过警情分流、警情自处、过程监督等环节,有效推动基层接处警工作减负增效。今年以来,共处置各类联动警情1.9万余起,分流非警务类报警4357起,自行处置应急联动警情1.4万余起。
江阴市公安局以110减负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梳理各类警情,提高接处警效率,提升执法效能。他们研究制定群众求助类、噪音扰民类、咨询类、骚扰类、重复报警类、交通类、移车类等各类警情接处警工作规范,根据政府部门、公安警种职能管辖范围分为社会分流、内部分流、自处和派单四类,实现警情高效有序处置。
同时,他们将接报警情按情节轻重、规模大小等分为Ⅰ、Ⅱ、Ⅲ类,110指挥民警和接警员处置“Ⅲ类”警情,即非重大一般警情;指挥长处置“Ⅱ类”警情,即重大、紧急、敏感警情以及疑难复杂警情;联合指挥部处置“Ⅰ类”警情,即特别重大、紧急、敏感警情及其他需联合指挥部开展的工作。
此外,江阴市公安局还协调电信部门落实相关措施,过滤无声电话造成的无效警情。每天由专人对重复报警进行梳理,对4次以上重复报警和超过10分钟的重复报警进行检查处理。目前,无效报警由原来每日150余起降低到30起左右。
江阴市公安局在接警环节通过接警员口头提醒和短信提醒,引导报警人通过114和公安微警务享受移车服务,并要求派出所加强数据分析,对移车警情较多的热点区域主动上门教育提醒,加强分流和减少报警。
江阴市公安局还专题研究挤占110警务资源、扰乱正常执法秩序的随意报警、恶意扰警等违法行为,分类定性、制定处置规范和工作流程,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缓解基层处警压力,骚扰警情同比下降90.9%。
此外,他们还完善了12345与110接处警平台系统,建成12345公安分中心,实现平台之间相互实时派单和跟踪反馈,确保分流工作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今年以来,共处置各类联动警情1.9万余起,分流非警务类报警4357起,自行处置应急联动警情1.4万余起。
为提升业务技能,自查问题不足,江阴市公安局实行每日督导检查,由常规班利用夜班期间对当日早班和中班警情接处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通报,指挥民警、指挥长、中队长、分管主任分级把关,并由中心主任审核后每日通报,特别是对重复报警、自处警情进行重点检查,提升重大警情接处能力,加强警情分流力度。
此外,他们定期组织接警员开展业务培训,围绕警情类型定性、解释引导、分流平台操作、自处语言表述等关键环节,系统开展接警业务能力培训,通过细化接警、指挥、督导等工作环节,定人定岗定责,实现既分工明确又合成有力的局面。
江阴警方通过常态自查,全面掌握警情分流动态和工作质态,发现解决分流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警情分流工作常态长效,并纳入全体接警员业务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倒逼接警员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