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楼志浪主任委员关于跟踪监督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报告。
从2013年关注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到2014年直面公检法司“一把手”专题询问“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情况,再到近两年跟踪监督问题整改情况,省人大的专项监督持续发力,推动浙江省公检法司机关在改善立案难、执行难、律师会见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破解立案难:
打通立案“最后一公里”
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甚至同一案件有的法院能立有的不能立……民事立案难问题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持续监督、要求落实整改的问题之一。
省高院介绍,对此,全省法院推行“大立案”,统一立案标准,规范立案流程,同时创新推广网上立案、跨域异地立案等新立案方式,并延伸立案服务,当事人在所在乡镇街道的综治中心、司法所也可以提出立案申请,打通立案“最后一公里”。
今年1—10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3.23万件,办结113.5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1.49%和14.6%,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指标均继续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
破解会见难:
律师会见需经许可的比例下降近半
如何保障律师会见权,不仅是浙江省检察机关今年着力突破的重点问题,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给检察机关出的一道“考题”。
经过一年的持续努力,省检察院列出问题解决清单,一一“作答”。
今年,省检察院在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组织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活动,并开展检务督查,狠抓落地。在保障律师会见方面,明确“六个不得三个应当”,比如要求不得以审讯为由妨碍律师会见,不得随意解释和扩大特别重大贿赂案件范围等。通过集中整改,律师们会见难有了质的改变。2014—2015年,全省律师会见需经过许可的案件占办案总数的26.39%,而今年1—10月这一比例下降到14.86%。
破解证据收集管理不规范:
“三位一体”促执法更规范公开
在省人大常委会列出的需整改问题清单中,对公安机关有一项:证据的收集保管问题。
在海宁市公安局物证管理中心,各类涉案物证整齐摆放,每件案件物证装袋后有二维码标注“上户”,手机扫一扫就能看到案件名称、发生时间、嫌疑人姓名及物证名称等。
这样的改变,在浙江并非一家。为了从根本上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公开化,浙江省公安机关创新推出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无证管理“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健全案件取证标准体系,完善证据管理机制,推进证据管理硬件建设。到10月底,全省共投入7998.74万元用于物证场所建设,建成5个市级公安机关物证管理中心,52个县级公安机关物证管理中心,升级改造基层所队物证室1035个。
打击“司法黄牛”:
司法鉴定实现动态监管
如何治理司法鉴定中的种种乱象,是省人大常委会给省司法厅列出的一项整改任务。
对此,省司法厅介绍,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赔偿领域的“司法黄牛”问题,省司法厅与省高院、省公安厅、浙江保监局等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完善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涉及保险理赔的司法鉴定案件重新鉴定意见改变率下降至2.31%。
同时,省司法厅建立差异较大司法鉴定意见专家评议机制,并出台《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流程指南》,加大对违规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已作出对鉴定人行政处罚1件,案件评查中发现问题的6家机构12名鉴定人被通报批评。浙江省还全面运行鉴定案件信息报送系统,通过信息云共享,完善司法鉴定动态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