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了解到,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人民监督员的改革要求,顺利推进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经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研究,河南省决定成立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任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主要承担以下主要职责:围绕选任管理与使用相分离的改革目标,着力抓好选任、管理、使用三项重点工作,改革完善相关机制建设。组织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河南省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规定》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监督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法制处(人民监督员管理处),法制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管理部署的各项工作;制定全省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对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组织对全省人民监督员年度考评与任期考评;负责完成人民监督员工作年度总结报告;负责总结、交流和推广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经验;具体负责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