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再次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进行交流研讨。学习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主持并在学习结束后作重要讲话。胡太平检察长在学习时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依规管党治党的行动自觉。
学习采取原原本本读原文的办法,分别导读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继敏,厅级巡视员常雁翔、副厅级巡视员王亚利、副厅级巡视员杜俊新、控申处处长陈涛、警务处处长刘孟骐等先后进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四专题“发挥党员作用,勇于担当作为”的研讨交流发言。6位同志的发言围绕“发挥党员作用,勇于担当作为”这个主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如何能更好地结合本职岗位和检察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地思考,谈了自己的收获和体会。
胡太平检察长指出,要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和理论,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意义重大。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对党的事业和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胡太平检察长强调,要认真践行《准则》和《条例》,进一步增强依规管党治党的行动自觉。要坚持以《党章》为核心,把《党章》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准则》、《条例》实际上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使《党章》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更加体现时代特色。要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坚持以《党章》为核心,自觉维护《党章》的权威。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条例》鲜明确立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定性执纪标准,构筑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必须把握纪律本质,突出纪律特性,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准则》《条例》,自觉接受监督,要在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带头学、带头做,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不断强化党性意识,勇于担当作为,成为遵守《准则》《条例》的示范者、引领者和推动者。
胡太平检察长最后指出,要学以致用,用全会精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临近年终岁末,要以学习全会精神为契机,扎实把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抓紧研究、思考明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今年省院的考核工作已经安排部署,各部门要认真完成好省院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下达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梳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逐项查找问题差距,制定落实计划,升华工作亮点。坚决按照省上要求和省院党组的部署,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检察体制改革、学习贯彻“三项机制”等重点工作,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以良好的工作状态迎接省委、省政府的考核。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厅级干部,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处 刘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