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山西省阳泉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经过连续四天昼夜奋战,迅速破获了开发区“11·20”绑架案,成功解救出人质李某某。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11月20日,阳泉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到张某报警称:11月19日晚22时40分左右,其女友李某某与其在家中因琐事争吵后负气出门,后被人绑架。绑匪索要人民币40万元,威胁其三个小时不付赎金就撕票。
接到报警后,鉴于案情重大,阳泉市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案件侦破机制,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11·20”绑架案专案组。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靳润喜、副局长李宝祥召集市局刑侦、技侦、网安等部门精干警力,深入开发区分局连夜部署指挥,并率领专案组赴河北开展“11·20”绑架案侦破工作。
专案组经过连夜奋战,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在河北省赞皇县境内野草湾地区的行动轨迹。在河北赞皇县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于11月21日22时,成功解救出被绑架人质李某某。同时,在一快捷酒店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刘某及为其提供住所涉嫌窝藏、包庇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帮助取赎金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刘某如实供述了11月19日伙同王某某在昔阳县索取债务未果后,遂前往阳泉市实施绑架索取钱财的犯罪事实,并交代王某某取钱后已持枪潜逃。专案组循线追踪在其朋友张某某家中搜出王某某让其藏匿的气枪一支。
为进一步扩大战果,专案组全力抓捕王某某,并于11月23日18时,在河北宁晋将在逃嫌疑人王某某成功抓获。至此,多警种协同作战,全力攻坚,“11·20”绑架案成功告破,涉案人员全部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河北省赞皇县人,无业,2016年9月因涉嫌诈骗被河北省赞皇县公安局列为上网逃犯),冯某某(男,河北省赞皇人,无业)、刘某(男,河北省赞皇县人,无业)因涉嫌绑架罪,犯罪嫌疑人李某(男,河北省赞皇县人,无业)、马某某(男,河北省赞皇县人)因涉嫌窝藏、包庇罪,已被阳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