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河北全省法院通过提供多层次诉讼服务,把诉讼服务中心办成“百姓诉讼超市”,成为各地法院的显著特点。
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在过去法院立案大厅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以唐山中院为例,诉讼服务中心分为导诉、材料收转、立案、调解、申诉信访、执行、当事人书写和休息等八个区域,中心大厅内设置电子显示屏、诉讼服务一体机、触摸屏查询电脑、自动取款机,还为当事人提供公告、阅卷、影印、传真、上网、电话、法律资料查阅等各项服务。截至目前,该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群众226100余人次,受理各类案件193859件,提供案件查询8585人次,诉讼指导17865人次。 为节省当事人立案时间,各地法院普遍推行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和网上交换证据,利用网络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核并告知,当事人是否到法院均可立案。推行视频诉前调解,对于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外地当事人或代理人不必前来,可通过视频接受诉前调解。设立诉讼服务联络员或导诉员,引导或帮助群众办理相关事宜。开通12368服务热线,当事人通过电话就可进行法律咨询、查询案件、联系法官、反映情况。建立“诉讼心灵驿站”,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当事人打开诉讼心结。
上述措施中,最受当事人欢迎的是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网上交换证据、微信服务、视频调解等一些“全新”的服务措施。
王某是北京市昌平区人,因借款纠纷向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提起诉讼。王某登录“河北法院网”网上立案平台,在网上传了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等,新华区法院当即为其立案。主办法官考虑王某在外地,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了电子送达,并在网上组织了证据交换。此案件从当事人网上立案到案件审结,仅用了3个工作日。
据统计,截至目前,河北全省192家法院全部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这些诉讼服务中心以完善的功能和多元的服务选项,被当事人称为“百姓诉讼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