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辽宁省委政法委组织学习贯彻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省委全会”)精神,对做好当前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政法委、省维稳办、省综治办、省法学会全体干部参加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文章指出,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是在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对于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李希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各项工作,推动全省政法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李文章强调,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和《决定》要求。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关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确保中央和省委的政令畅通。要把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点,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不管党治党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根本途径,真正使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纯洁党风政风的“净化器”。要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组织保证,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匡正选人用人导向,切实选出一批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好干部。要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重要保障,强化监督意识、落实监督责任、完善监督体系,推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常态化、实效化。
李文章要求,要以贯彻执行省委全会精神和《决定》为契机,扎实做好当前全省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要把贯彻执行《决定》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基本精神,准确把握基本要求,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要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以“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为目标,着力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加强对敌斗争,深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的持续安全稳定,确保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顺利召开。要坚持统筹兼顾,扎实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把中央明确的有关改革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切实拿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要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履职能力。要持续抓好为期三个月的政法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全力消除苏宏章等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要在全力做好年度各项收尾工作的同时,全面梳理汇总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形势、总结经验,并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坚持下去。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理清明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别要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政法队伍等方面,拿出科学有效、实在管用的办法措施,为做好明年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韩德洋传达了省委《决定》和李希书记在省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刘宏传达了省委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公报(草案)》。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国长青,省法学会党组书记段文龙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