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推出五项举措,全力支持辽宁印章业经济发展。系统建设、备案改革、打击整治、下放职权、征求意见这五项措施,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辽宁公安部门为印章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点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刻制企业,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于2015年开始自行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研发了省级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016年又对印章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一个省级数据库进行管理,既利于审批单位管理又方便了制作企业开展业务经营。目前所建系统已经正式运行,免费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从2015年开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公安厅对印章刻制备案管理改造进行了改革,决定将印章刻制备案证明纳入全省正在实行的“三证合一”综合登记制度。为此,省公安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将印章刻制备案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意见》和《辽宁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工商公安信息数据交换技术方案》。通过“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实现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同时领取印章刻制备案证明,之后持证明直接到企业进行公章刻制。印章刻制备案改革的实施,使企业免除了重复提供纸质材料和多次往返公安机关次数,既减少了企业办事成本,又简化和缩短了企业办理手续时间。同时,由于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同步办理刻章手续,防止了公章刻制跑冒滴漏现象,全省刻制的公章数量明显增加,给刻章企业带来了非常可观的经济效益,刻章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一千三百二十多万元。
为维护合法刻章企业利益,切断私刻公章源头,今年初,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部署全省各地开展打击整治涉章违法犯罪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共破获刑事案件7起、查处治安案件47起、刑事拘留7人、治安拘留24人、批评教育120人,取缔非法刻制摊点29处、收缴假公章成品半成品及章坯590枚、收缴各种假证64个,收缴电脑、打印机等制假设备35台。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辽宁省公安厅决定将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安机关下放至市级公安机关。由原来先由县区级公安机关初审、市级公安机关复审,最后由省级公安机关核准颁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三级审批管理模式改为由县区级公安机关初审、市级公安机关核准并颁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两级审批管理模式。为做好审批职权下放后的衔接工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明确责任,认真履责,确保印章业健康有序发展。
8月10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交警培训中心组织召开了以倾听企业呼声、征集企业意见、解决企业难题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公章刻制企业工作会议。治安总队负责同志承诺:对企业提出的涉及系统技术方面的问题,省公安厅在1个月内尽快解决,并及时向企业反馈。省厅将根据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尽快研究出台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管理措施。组织协调省印章行业协会,尽快研究出台印章企业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印章业的良性发展。(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