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首个家事调解工作室在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正式揭匾成立,为该市综治、公安、司法、法院和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化解家事纠纷试点工作拉开了序幕。由此开始,本溪市首批26个家事调解工作室将在全市其他乡镇街道陆续成立。
为有效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本溪市多部门共同发布《本溪市家事调解工作实施意见》,依托乡(镇、街)综治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家事调解工作室。家事调解工作室行使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按照规范的工作流程,对婚姻家庭关系矛盾进行调解,为家事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宣传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权益保障。
法院对依法可以调解的家事纠纷案件,在收到起诉状后可引导当事人向调解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依法决定立案。经调解室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室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经审查后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法院还将定期对调解员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对案件调解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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