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屯昌法院领导干警走访贫困户
“法院工作组的工作很好,给我们送来了很多东西,解决了我们的很多问题,是实实在在的扶贫。”海南省屯昌县新兴镇沙田村委会贫困户许明教,近日听到自己申请的低保正在办理等候审批,握着屯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志辉的手说。
据悉,海南省法院注重发挥司法职能,将服务脱贫攻坚作为审判执行的要务之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深入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加强法官与基层群众的联系,精准扶贫和精准普法相结合,扶贫普法齐步走,服务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着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脱贫攻坚司法护航 营造法治环境
海南省高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扶贫工作,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就如何为精准扶贫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作进一步安排部署。
2016年11月7日,在省高院学习贯彻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会议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全文传达了省委书记罗保铭在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省里精准扶贫攻坚工作重点,再次要求全省法院重点加强涉扶贫案件的审理,为扶贫重大项目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妥善审理好涉及农村低保户、困难户资格审查认定、扶贫款、救济款发放等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重点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机制,为贫困地区、偏远地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通过司法救助、民政救济等措施,帮助其解决困难;要扎根基层,重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贫困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增强造血功能,精准扶贫,加大基层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为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创造法治环境。
精准发力建立产业 广开源头活水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给贫困户学习新知识的办法,引导好贫困户增强自身造血能力,这是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的新要求。全省法院针对帮扶对象致贫原因找准症结、选好“药方”,主动帮助贫困户出点子、想办法,主动对接交通、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医疗、教育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即把问题带回后及时分流到相关部门予以解决,真正做到融入真情,下大气力,千方百计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
根据陵水日照时间长等特点,省高院扶贫工作人员及驻村干部与县扶贫办协调扶持资金,鼓励贫困村民大力种植圣女果、西瓜等具有海南特色的冬季瓜菜产业。截止2015年底,新兴村冬季瓜菜喜获丰收,贫困户的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并且从陵水县政府、县扶贫办协调扶持资金近百万元。为村里特别贫困的20户村民买了种冬季瓜菜用的化肥44包,为5户特别帮扶户购买了31头猪苗及38包饲料。在2015年底全省脱贫进村入户调查中,新兴村只有两户新增贫困户,原来的206户贫困户全部脱贫。
今年以来,五指山法院总计向什哈村各贫困户支持扶贫资金4.0832万元,组织三批次干警前往每户扶贫对象开展精准扶贫。目前,在地方党委政府和驻村干部的帮助下,什哈村基本完成了危房改造、道路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村容村貌有了极大的改观,通过养殖黑猪、鸡鸭、湖鱼;种植蔬菜、茶叶、益智、油茶等经济作物;外出务工等多种途径,有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
同步普法提升素质 “精神”扶贫树信心
“法官,我想咨询一件事,买到假农药,应该怎么办?”“我把土地承包给其他人,现在快到期了,有人开出的承包价格更高些,我收回土地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在澄迈县中兴镇、西达农场和桥头镇,澄迈法院开展了以“走进群众亲近群众服务群众”为主题的送法下乡活动,法官们认真聆听,并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为农民一一解答。澄迈法院还安排法官进村入户,建立起与所辖区域内的村委会(包括社区、农场)的联系网络,并将包点范围由去年的31个村扩大到全县自然村的半数以上;加大对农村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主动地深入到老百姓中去,为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及时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法院在开展精准扶贫的同时,认真开展“送法下乡”等系列活动,让法官主动到群众身边开展司法服务,不再只是坐堂等案,而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群众理解的思维、群众接受的方式来解释法律,更充分地保障弱势群体利益,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实现扶贫工作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共建和谐法治新农村。
扶贫先扶志,致富先治心。在扶贫送温暖的同时,更要从思想上、精神上进行帮扶,引导困难群众正确对待扶贫, 既心怀感激、好好珍惜,又有羞耻心、进取心,摈弃“等靠要”思想,把接受扶贫作为强大的动力,以此鞭策自己,回报社会。省高院扶贫驻村干部根据芭蕉村村民的实际需求,在镇政府支持下,结合陵水县“强党建促增收”农业标准化下乡活动的要求,从2015年9月份开始,分批派遣圣女果种植户参加圣女果标准化种植技术培训和农业种植技术骨干参加陵水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通过学习技能,增强贫困户脱贫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