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遴选笔试在全省11个市的11个考点同时开考,2796名检察官参加了考试。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到太原考点巡考。此次员额检察官遴选笔试,是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关键一步,标志着山西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此次员额检察官遴选遵循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五个基本原则,坚持以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严格按照员额检察官的遴选要求、遴选比例、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择优选任员额检察官,推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科学建立以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为建立符合检察权运行规律的司法责任制奠定基础。
此次员额检察官遴选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主要对参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司法文书等实际办案能力进行测试,由省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全省同一时间同步进行。为确保遴选笔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省检察院派出巡视组赴11个考点全程进行巡视监督,并要求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除检察长外,其他检察院领导和普通干警一样,统一编号、统一考场、统一试卷,以一名普通考生的身份接受遴选,参加考试。
在司改过程中,杨司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建立与司改后检察权运行规律相适应的机制制度,确保司改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思考司改后检察业务管理规律、检察权运行规律等,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机制制度,确保司改后各项检察工作运转更加科学高效。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要探索建立运行高效的专业化办案组织和办案模式。要科学把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要结合司法实践、队伍实际等,既要确保检察官有职、有权、有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又要建立新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要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尽快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通过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真正做到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