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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广东惠州中院:搭建“中央厨房” 推动“首长应诉”

2016-11-14 14:52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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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南 王昌辉 摄

  自广东惠州两级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行政诉讼激增成公众关注焦点。今年上半年,惠州中院行政庭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8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四成多。与此同时,上半年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3件,结案数量同比增长了逾五成……

  如何在行政诉讼案件激增同时巧妙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惠州中院行政庭“掌舵人”王瑞南浮出水面:他出生法律世家,家庭氛围引领着他走上法律工作的道路;他辗转法院多个业务庭,成为包括行政诉讼在内“多面手”;他注重理论研究,作为学者型法官推动惠州行政首长应诉制全面铺开。

  “行政诉讼也就是大家俗称的‘民告官’的案件,作为法官,不仅要在案件审判中守护‘民意’的最后一道防线,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审判中监督和促进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为构建法治社会作出最佳注脚。”行政庭庭长王瑞南说。

  重组庭内人员 “小厨房”探索大作用

  大学毕业后到惠州中院工作,工作8年后,专业能力突出的王瑞南被分配到民一庭工作,个人年结案近200宗。

  彼时,行政庭却是“闲”得很,全年受理案件也才不过几十宗。原来,惠州中院行政庭设立之初主要是为了契合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要求,案件审理的诉求并不大,“当时‘民告官’案件较少,主要因为老百姓对行政机关存有敬畏之心,不知道自己可以诉,也不敢诉,全年受理案件仅几十宗。”王瑞南说。

  2011年底,王瑞南被院里调配到行政庭。此后3年时间,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现稳步增加的态势。至2015年5月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案件数量出现暴涨。“2015年行政庭全年新收案件较上一年度增长了131%。”王瑞南说,“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在立案审查制的法律背景下立案难度较难,而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扩大了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入口,行政诉讼“井喷”也在法院预判之中。

  此时身处行政庭庭长之位的王瑞南大刀阔斧着手“解剖”、重组庭内架构。行政庭原有一个合议庭,包括3名法官和1名书记员,在院领导的批准支持下,行政庭又充实1名法官、2名助理和1名书记员,目前有4名法官、7名助理、2名书记员。“人员配齐以后,我就着手进行‘中央厨房式’审判的探索。”王瑞南说。

  所谓“中央厨房式”审判是惠州中院提出的审判团队构建理念,即将审判团队比喻为饭店的厨房,其中,主审法官、审判长是大厨,助理、书记员相当于小工,大厨负责关键技术活,其他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在此理念下,行政庭探索建立审判团队工作机制,大幅提升审理效率。同时,行政庭通过“换血”提升单兵作战能力,“现在的行政庭是名副其实的‘壮年庭’”,王瑞南说,全庭人员平均年龄仅35.75岁。

  抓住审判要点 “完美主义者”以细节定成败

  不仅是案件数量激增需要及时有效地应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现实情况的不断变化,以“民告官”为显著特点的行政诉讼也对行政审判业务能力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在立案环节,对容易引发的群体性诉讼的行政案件,比如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在审理环节,要加快办案节奏,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及时审结,以高效促公正。

  在惠州,由于过去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少、审判经验积累并不多,而行政诉讼颇具地缘性的特点也决定了“外面和尚的经”在本地念不响,从民事法庭到行政法庭,王瑞南也在工作角色的转换中细细琢磨案件审判的异同,即时总结案件审判的经验。

  2015年,行政庭二审市民状告交警“进城证”一案。原来,原告林某屡次“闯禁”三环路以内,遭受交警多次处罚,而究其原因,是县区行政区划变动导致林某车辆登记不符合限行要求,而执法交警又未能进一步核实相关资料就作出了处罚。“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在审理思路上的不同”,王瑞南说,民事案件中,当事双方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因此调解、取双方诉求的折中点是结案的关键;“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则不同,结案的关键在于行政行为的程序合不合法、事实是否清楚,可调解的余地很小。最终,通过再三审理查明,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当事双方均服判息诉。

  此外,与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同,行政案件几乎宗宗需要看现场,宗宗需要开庭审理,每宗案件由于证据多、质证复杂,庭审审理周期至少在半天以上。

  同事们眼中的王瑞南俨然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在龙门县发生的多宗土地纠纷中,王瑞南带着大家跋山涉水,四驱越野车都上不去的高山,他手脚并用,耗时6个多小时爬上去看现场;暴风雨中,他挽着裤脚在泥泞里步行1个多小时进行实地走访;还有一次为了在一个水库中心片区看现场,他租来小船摇摇晃晃前进,中途行进不稳还差点翻船……“行政案件撤诉率低,通常只有4%—5%,因此要做到判决让双方服判,就要做好大量细节工作。”王瑞南说。

  推动制度创新 实现“服判息诉”还须“两手硬”

  在应对呈激增态势的行政诉讼时,王瑞南发现,不少市民、村民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了解并不多,还有不少盲区和误区。“在引导公众正确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路上,我们法律工作者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王瑞南说。

  一方面,王瑞南注重在个案审理过程中为当事人充分释法;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影响重大、内容敏感的案件,王瑞南提出组织公开开庭审理,争取更大范围内做好法治宣传。在惠东大岭镇一宗林地纠纷中,涉及的6个村小组原本谁也不服谁,双方矛盾激化、一触即发,王瑞南现场拿出双方的证据,一步步释法明理,现场旁听的村民近百人,个个心服口服。

  与此同时,王瑞南带领行政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复议机构的沟通联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主动采取通知、提示、诉前指引、制定规章制度等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数47人,出庭次数64次,较2014年同期增幅约500%;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数47人,出庭次数53次,较2015年同期进一步大幅提升。

  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明而丑者无怒。王瑞南明白,唯有全面提升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能力,才能从根源上减少大部分行政诉讼的产生。为此,作为行政诉讼的专家和学者,他倡导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普法教育及监督,不断创新教育形式,通过讲解最新法律知识及联合开展庭审旁听、专题讲座等活动,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多方面的普法教育。

  日前,在行政诉讼理论研究方面颇有见地的王瑞南还主创完成了《2015年行政审判手册》《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上述资料不仅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课本”,也成为惠州两级法院行政诉讼审判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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