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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上海或将对《消防条例》再次修订 消防安全也需要“信用管理”

2016-11-11 14:39  来源:上海法治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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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为消防工作带来一系列新问题

  城市综合治理如何助力消防安全?微型消防站建设还缺怎样的法律抓手?信用管理如何运用于消防安全工作?这些问题都将在今后的消防条例立法中得到明确。今天是“119消防宣传日”,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发展,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的广泛应用,本市不仅面临面广量大的传统性消防安全问题,更提前遇到了一系列非传统性的消防安全新问题,消防工作仍面临严峻的挑战。日前,记者获悉, 《上海市消防条例》 修订已向市人大申请2017年立法项目。

  形势

  今年火灾起数下降2.7%

  直接经济损失下降六成

  今年4月18日凌晨,黄浦区东街37弄4号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据了解,起火的房屋为砖木结构,原本为2层,火灾发生前,已经被屋主搭建至6层。而这幢违法建筑还被其租赁出去。

  据黄浦消防介绍,尽管在接到报警5分钟后,消防官兵就来到了救援现场。然而,起火的楼房由于是违法建筑,火势很快蔓延,并将原有的房屋结构烧毁,房屋因此发生了坍塌。火灾中,来沪打工的一家四口,虽然已经逃至了门口,但最终还是被倒塌的房屋压在了底下,最终造成了一家人殒命的悲剧。据了解,房东因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遭检察机关起诉。这也是沪上首起因违法搭建造成消防事故而被追刑责的案件。

  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消防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本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在春节、国庆等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未发生有影响的火灾。高层、地下空间、水域、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场所火灾形势持续可控。截至11月2日,本市共发生火灾3842起,造成34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173.4万元。同比,火灾起数下降2.7%,死亡人数下降17.1%,受伤人数上升6.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3.1%。其间,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7万余起,出动消防车10万余辆次,消防人员86.8万余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10656人。

  瓶颈

  重大火灾隐患

  缺乏社会综合治理手段

  据悉,今年的火灾中居民住宅火灾占比较大,以小火居多,遇难者多为老、弱、病、残、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用电用火不慎仍是主要原因,占各类原因的5成以上。市郊及城郊结合部区域火灾占全市近7成; 高层、地下空间、水域、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场所火灾形势持续可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本市消防部门以主动发力、联合行动、交流约谈等形式,扎实推进辖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火灾形势平稳可控。然而,重大火灾隐患仍是威胁城市安全的因素之一。

  记者在《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若干问题研究》的调研报告中了解到,实践中,部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重利益、轻整改,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但公安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和临时查封过程中,由于缺乏有力的配套执行手段(如通过断水、断电、断气等方式迫使其停止使用危险部位或场所),以致刚性惩处手段实施效果并不突出,这也成为了消防安全的瓶颈问题。

  为此,市消防总队在今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中,明确对于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结合“五违四必”综合治理,及时提请属地党委、政府挂牌督办,综合采取约谈、函告、曝光、关停查封等手段,降低火灾风险,尽早摘牌销案。对于大型城市综合体专项整治方面,要重点整治擅自调整结构布局、改变使用性质、扩大餐饮面积,以及主营业态突破设防标准、设施维保不到位、消防登高面或灭火救援窗未按规定设置等问题。低端商贸市场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治理未经消防许可、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使用明火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其中要加强对“三合一”违规住宿的重点查处。对于群租专项整治方面,要按照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群租”综合执法,进一步扩大“无群租小区”创建规模。

  问题与对策

  小型消防站布局立法缺失

  在城市消防体系中,微型消防站无疑是其中最小的单元。据悉,上海将建上万个微型消防站,深入人员密集场所,提升扑救初期火灾的速度。

  下一步,本市将健全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都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确保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还将分批次纳入支队级调度指挥体系。

  调研表明,近几年,上海公共消防站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但是目前来看,消防站点的建设速度还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也远低于同类国际大都市的布站标准。随着城市交通拥挤状况加剧,大多数消防站的布局都已不能满足辖区面积指标和出动指令5分钟到达的标准。加之国家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两度修改调整,扩大了消防站点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

  调研组认为,如何在上海中心城区土地资源非常紧缺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的建设能够快速出动,早期控火的消防站是今后提升城市消防安全硬实力的关键。但适合中心城区的小型消防站由于国家标准的修改,目前仍属立法空白点。

  为此,调研组建议在立法中明确小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以弥补城市消防安全公共政策空白点。比如如果现有消防站点辖区面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经城市区域火灾危险评估后,应增设规模适当的小型消防站。这将有效的解决目前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区域消防初期出警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提升城市消防安全硬实力。

  “大数据”平台打破“信息孤岛”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结果显示,瑞海公司港口仓库危化品种类繁多、存储量大、摆放错综复杂。各类危险化学品相互作用、加剧反应,导致灾害的发展速率、破坏强度和处置难度均大幅增加。但是在该起事故的救援中暴露出,各级救援力量在参与处置事故时,未能及时有效采集、反馈核心关键信息,无法针对相关灾害事故类型形成有效的信息采集与报送模板,导致核心、关键、敏感等重要信息未能及时上报,并且出现信息数据报送反复、核实不准的现象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灭火救援战机的贻误。

  如何将散落在各个行业、部门间的有效信息汇集、交换、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效应; 如何借力“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建立完善“用数据研判评估、用数据预知预警、用数据辅助决策、用数据指导实战、用数据加强监督、用数据改革创新”消防工作新机制,来推动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转型升级,成为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一道难题。

  为此,调研组认为应当积极推进消防数据大平台建设,规定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安全纳入智慧城市体系,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安监、教育、卫计、民政、民防、住建、交通、商务、旅游、文广、国资、经济信息化、工商管理(市场监督)、气象、公安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企业应当积极共享业务信息,为火灾防控、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数据支撑。配置技术性能较高的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将设施的运行状态经消防物联网系统传送至消防大数据平台。记者从市消防总队获悉,总队将于年底前完成一期试点大数据平台建设,各支队将跟进做好推广应用准备,在与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的基础上,深度挖掘整理相关信息,支撑平台实战运作。

  立法支撑消防信用体系建设

  随着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建设的不断深化,目前消防有27项行为已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采集清单中,主要为消防不良行为。但在实践中,诸如重大火灾隐患怠于整改、消防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执行等消防失信行为屡见不鲜,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于缺乏相应的惩戒机制和手段,也制约着社会消防治理水平的提高。

  为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创新和加强社会消防管理,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调研组建议在立法中将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重大火灾隐患、不依法履行消防行政处罚等行为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单位或者个人的消防违法信息与其信用信息挂钩,让消防安全更直观地同道德资源和经济领域无形资产挂钩,触动和扭转行政管理相对人忽视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形成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负责、自我监督的良好局面。

  同时,也可以用经济杠杆强化隐患治理。借鉴 《上海市供电条例》 的立法经验,规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影响公共安全的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要求供电、供水、供气等企业中止服务,供电、供水、供气等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从而督促单位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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