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龙口法院聚焦审判队伍建设,破解审执难题,创新推行“四化”工作模式,取得了案件改发率、信访总量大幅下降,案件质量普遍提升的良好成效。
一、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化。量身定做符合审判执行特点的办案模式。选取5名业务骨干作为主审法官,各配备专职书记员,主审法官自行签发裁判文书并承担责任,5名主审法官年结案超过千余件,同比提高40%;选取4名执行骨干,各配备1名法警,组成4个专案组,当年共执结案件800余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推行审判执行团队化。审判方面,按照“1+N+1”的模式,通过双向选择,组建起32支审判团队,形成独立的办案单元,裁判文书签发权全部下放,各团队当年结案数量翻了一番,取得了事半功倍效果。执行方面,实行执行长负责制,按照“1名执行长+1名执行员+2名法警”的模式,组建了8个执行团队,根据案件类型和难易程度分别确定各团队的办案范围,加快了执行节奏。今年以来,又增加2个执行监管团队、1个执行信息查控团队和1个执行裁判团队,并与国土、房管等部门实现了“点对点”查控,扩大了财产查控范围,提高了执行成效。
三、推行办案队伍专业化。加快专业化团队建设进程,实现审判法官队伍向“专家型”转变。设立5个专业化法官工作室,各配备1名主审法官、2名助理和1名书记员,专门审理法律关系比较单一的交通肇事、离婚和商品房买卖案件。其余审判团队则可以集中精力审理其他疑难、复杂案件,做到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真正实现了“少数人办多数简单案、多数人办少数疑难案”的优化效果。
四、推行考核管理科学化。引入同类化竞争,实行庭长与庭长团队、审判员与审判员团队、工作室与工作室团队、执行与执行团队同类比较、同台考核,以案件数量、审判质效作为主要标准,提高考评的精准性,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在考核机制上,实行标准案制度,把案件按难易程度从高到低分为A、B、C三个等级,每个等级设置不同的系数分值,按照分数统计排名,有效破解了“疑难案件不愿办、简单案件抢着办”的难题,为科学考核法官业绩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该院结案5302件,同比上升30%,未结案件4630件,同比下降14%,结收比连续三年均超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