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和平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的意见》精神,提高辖区内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和平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民商纠纷、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详细规范了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力护航和平区“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大局稳定。通过依法打击“两抢一盗”、涉枪涉爆、诈骗、非法集资、串通投标、侵犯商业秘密、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的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投资创业法治环境。
妥善审理民商纠纷,助力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做到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提高违约成本,保护合法交易;依法妥善审理劳动纠纷案件,努力找准利益平衡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加强行政诉讼协调,服务法治政府。落实行政案件交叉管辖制度,在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行政案件的同时,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为区属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指导、咨询和协调服务,减少矛盾纠纷对立;及时发布白皮书,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为和平区土地征收、项目建设等提供司法服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保障胜诉权益。积极核查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查找既存财产,追查已转移财产,发现财产后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依法使用“两令”、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充分发挥执行搜查、审计等强制手段的作用,依法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化执行威慑;成立评估拍卖组,提高处置财产的工作能力与水平,探索实行网络拍卖机制,实现被处置财产价值的最大化。
加强诉调对接,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开展“法官进企业”、加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建设、强化“三调联动”、做实驻院调解、创新在线纠纷解决方式、完善程序安排、健全保障机制、支持设立非诉调解组织等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在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推动和平区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