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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湖南:不忘司法为民初心 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三湘大地

2016-11-10 10:56  来源:湖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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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11月9日上午,在“迎接党代会建设新湖南”政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田福德向新闻媒体发布了过去五年湖南平安建设取得的成绩,并就下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了介绍。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范运田,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罗永阳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姚伟红主持。

  平安建设成效显著 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

  近年来,湖南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取得新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2015年全省在全国综治考评中获92.84高分,群众安全感民调92.76分,比2011年提升13.09分。具体表现为:

  有力维护了公共安全。坚持严打整治,有效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五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刑事案件35.63万起,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30.58万人;全省检察机关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7.1726万人,提起公诉23.9903万人;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0.5万起,判处罪犯21.81万人。着力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至2015年底,全省公共部位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探头13.8万个,社会视频监控探头达85万个,预测预警预防违法犯罪和各类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积极推行“三级一体”警务机制改革,提升了基层打防管控一体化实战效能。2015年全省抢劫、抢夺、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9.2%、33.7%、5.2%。

  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五年来共评估1.3616万项,准予实施1.1857万项,暂缓实施1405项,不予实施354项。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深化“三调联动”工作,促进各种矛盾化解方式有效衔接。五年来全省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80余万件,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5万余件。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重点领域矛盾问题有效化解,“医闹”事件不断减少,医疗秩序总体态势向好。平安校园建设成效明显,校园及周边综治考评成绩连续五年位列全国前三。婚姻家庭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被中央综治办确定为创新项目,在全国率先出台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

  有效管控了重点领域。大力开展“禁毒会战”“网络扫毒”等专项行动,缉毒执法战果排名全国前列。加强危爆物品管控,持枪犯罪和爆炸案件、事故大幅下降。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成立全国首家省市共建“反电诈中心”,今年1-9月全省电诈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46.4%。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推行收寄验视、寄递实名、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有效预防了寄递物流安全事故。加大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力度,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和改进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为全国最低。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纳入省民生实事项目,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成效全国领先。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是建设平安湖南的基本途径。”田福德表示,下一阶段,湖南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南昌会议”精神,落实好省委常委会议和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湖南实际,重点抓好网格化、信息化、法治化、实名制等基础性工作。

  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2017年在全省中心城区、县城和有条件的乡镇社区普遍实行网格化建设,2020年实现全省网格化服务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政法综治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业务协同平台。深入实施“雪亮工程”,继续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加快重点部位、复杂场所和农村薄弱地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综治视联网建设,逐步实现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的对接,促进公共安全类信息资源互联互通。

  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推动社会治理各领域建章立制,建立依法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推动把利益诉求纳入法治化轨道。

  健全和落实实名制。深入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三实”信息采集常态化;在金融、电信、交通、旅店、寄递物流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提升预防打击违法犯罪能力,促使公众落实行为自治、责任自负的法治原则。同时,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并加强信息保护,依法打击窃取、泄露、买卖实名登记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创新,不断强化基础性工作,今后将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田福德表示。

  服务中心和大局 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坚持围绕中心和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省直政法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政法各家分别出台了具体的意见和办法。二是依法打击损害企业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服务活动。三是及时查处了损害企业和群众权益的司法执法人员。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妥善审理金融借款、证券、保险等金融案件26.36万件,审结破产案件395件,依法化解破产企业债务104.799亿元。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5590人、渎职侵权犯罪2352人,实行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努力将办案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经济犯罪案件2.4584万起,涉案金额2403.8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0.64亿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共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招商引资谈判等5万余起,为企业提供了大量优质法律服务。

  近年来,全省政法部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采取了一系列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省法院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40.7万件,执结率逐年上升。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省公安机关推进涵盖户政、交通、治安等多方面的便民利民服务30项举措,“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省司法厅创新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五年来累计办案14.2万件,年均增长11%,提供法律咨询50万人次。

  省法院对涉扶贫案件和与贫困地区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建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近年来共立案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634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75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扶贫项目建设和盗窃、诈骗扶贫款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万名律师乡村行”等活动,全省有1384个乡镇(街道)、9122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为贫困乡村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法律风险及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遴选出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9600余人

  湖南立足落实司法责任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重点改革,推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司法队伍。法官检察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落实办案责任制,独立办案、独立负责。目前,湖南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法官检察官遴选全面开展,拟于近期遴选出全省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9600余人。深化公安改革,现代警务机制、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等重点改革项目有序推进。

  从2014年起,中央部署在全国分三批启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湖南作为第三批试点省,于2015年启动司改试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于今年8月12日在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省委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提出了方案体系,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等单位分别制定了系列配套文件,目前各项改革正在有序有力推进。

  一是制定了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全省法官检察官总员额控制在39%以内,首批入额比例控制在36%以内。二是开展了入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由党政机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代表组成的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于10月中旬分别举行了遴选考试,通过考试加考核的方式,拟于近期从全省12082名符合条件的法官检察官中遴选出入额法官、检察官9600余名。三是制定了法院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完成了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四是完善了司法责任制。实行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独立办案、独立负责,健全司法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司法监督制约。在15个县级检察院开展内设机构整合改革试点,15个试点院的222个内设机构被整合为102个,一线办案人员增加14.6%。五是启动了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管工作。计划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

  随着司法体制四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将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检察官队伍,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将更加健全,法官检察官责权将更加明晰统一,地方对司法办案的干扰将不断减少,司法公正将进一步得到维护和保障。

  立足加强人权保障深化改革。全面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有力推动人权司法保障。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2014年改革启动以来,全省政法机关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导入率达87.3%;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推动问题化解。五年来,司法救助1.5万人3.2亿元。实行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深化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大力推进司法执法办案信息化,使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

  立足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改革。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实行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确保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把防范冤假错案作为司法底线,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省公检法机关建立健全排除非法证据规则、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机制,并出台错案责任追究规定。健全政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对各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将政法机关执法状况和案件评查结果纳入综治考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打造“靠得住、打得赢、过得硬”的政法湘军

  政治坚定“靠得住”。湖南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筑牢立警为公、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确保政法队伍的政治本色,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五年来,全省政法系统涌现了“全国模范法官”钟江武、“全国模范检察官”、2015年度“CCTV法治人物之致敬英雄”陈运周、“烈火中的忠诚勇士”衡阳公安吉湘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胡贵军等一大批可歌可泣的重大先进典型,获省级表彰或立功的2811人次、集体1220个,国家级表彰立功的223人次、集体195个。广大政法干警不畏艰难,英勇奋战,无私奉献,以“血染的风采”维护公平正义,铸就平安和谐社会。五年来,全省政法系统仅公安民警就有1769人因公负伤,67人因公牺牲。

  业务精通“打得赢”。围绕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加大政法队伍培训力度。省委政法委制定《政治培训工作制度》,政法各单位制定教育培训办法和规定,采取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对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进行分层、分级、分类培训。五年来,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182期,培训干警61.21万人次。广大干警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有效解决了过去个别地方和单位“大案破不了,难案诉不赢,疑案审不清”的问题。

  纪律严明“过得硬”。坚持从严治警,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五年来,省委政法委共牵头组织全省政法机关开展了“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9次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案件11.14万件,清理排查5.6万余人。认真落实《湖南省政法机关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徇私枉法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五年来全省政法机关共组织督查组253个,明察暗访633次,查处1654人,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纯净了政法队伍。(张英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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