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有效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畅通,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警大队加强辖区中小学校周边警力部署,强化部门协调,切实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大队积极向区政府报告,细化重点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同时,主动与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协调,共商新学期护学工作,建立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横到底的管理格局,督促学校健全内部保卫机构、增配内部保卫力量、完善内部安防设施,与学生接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逐车落实乘坐接送车辆的学生名单、行驶线路和随车监护人员,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由交通科负责,组织各中队民警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信号灯、交通标志、隔离护栏、立体斑马线、护学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再次进行排查,逐一见底、过目,对缺失或模糊的进行整改。强化校车源头监管,会同教育、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安排专人,集中6辆在用的校车进行审查审核,进行了安全技术检查,建立起校车精细化管理档案,对驾驶人相关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禁止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接送学生和幼儿的校车。
严格落实护学勤务机制。结合高峰值勤,大队进一步强化护学岗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落实,在7 处护学岗开展护学行动。强化校园周边秩序整治。会同城管部门对城区干道沿线校园周边店铺、商家进行上门告知、劝导,动员其积极配合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同时,组织警力通过监控拍摄和现场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校园周边违法停车、违法鸣号、违反标志标线、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让行以及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加强校园内宣传教育。大队组织民警深入校园,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发放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播放光盘等宣传资料,积极营造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依托区电视台、广播电台、LED 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微博等加以宣传,重点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接送学生车辆的严重危害,劝告家长及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以及不符合标准、安全无保障的车辆,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