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
案管中心办公区
全部案件由案管中心统一受理;各执法办案单位办理案件的重点执法环节统一由案管中心进行审核;案管中心与法检两院建立统一对口衔接机制,向检察院移送案件、接受法院和检察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对受理登记、案件分派、执法监督、涉案财务管理等执法活动实现流程化管理……高平市公安局以案件管理中心为载体,整合内部监督资源,破解多头监管、执法监督形不成合力等难题,强力推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今年以来,山西省高平市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坚持用法治理念、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引领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以设立案件管理中心为载体,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整合内外资源,优化体制机制,创新方法举措,实现了对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办案场所、涉案财物等执法关键环节和要素的全方位、无缝隙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高点定位做强工作保障
高平市公安局党委充分认识到受案立案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谋划推进,成立了由苗晋军局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并多次组织法制大队、刑侦大队、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赴外地公安机关交流学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推进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为强化责任保障,该局明确各部门职责,此外,该局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听取工作汇报,剖析疑难问题,落实解决措施;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四区分离”优化硬件设置
根据案件管理中心承担的职责任务,设置四个区域,并进行相对隔离,实现统一入口、统一出口。
审核区——将法制审核力量前置,独立设置案件审核室,同时配备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装订机等设备,方便民警及时整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办公区——设置受案监督、执法统计分析、案件归口管理、办案区监督管理、涉案财物管理五个岗位,业务间既相互交融又互不干扰。
便民区——搭建执法便民服务台、案件进展查询台,方便群众了解诉讼的相关知识、知晓诉讼进行程序、了解案件进展状况。
询问区——合理利用案件管理中心大厅空间,设置了报案人、证人、被害人询问室,与违法犯罪嫌疑人讯(询)问场所物理分离,既方便办案,又便于集中监督管理。
“四个统一”创新管理机制
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监管、执法监督形不成合力等问题,该局从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入手,优化执法管理和人力资源配置,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统一管理“四统一”机制。
统一受理机制——即来高平公安局报案群众及其它行政机关移交的案件,全部由案管中心负责接待并进行分派。
统一审核机制——各执法办案单位办理的行政拘留案件、经济案件立案审核、刑事案件的采取强制措施及移送起诉等重点执法环节统一由案管中心进行审核。在审核中,严格执行一查看、二审查、三询问、四研究、五报告、六记录、七通报、八督促、九总结的“九步审核工作法”,从程序、实体、案件装订等方面严格审核。法制大队对报审核的案件认真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书反馈至办案单位,办案单位补充后报送法制大队审核,经审核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予以审核通过,否则予以退回补正直至补充完整。尤其是对刑事案件的审核,该局坚持“六个不审核”,即:案件事实不清、证据来源不合法的不审核,卷面不完整的不审核,主办侦查员不明确的不审核,非主办侦查员报审的案件不审核,重大遇难案件无办案单位意见的不审核。
统一出口机制——由案管中心与法检建立统一对口衔接机制,向检察院移送的请捕、起诉、复议、复核案件,以及接收法院、检察院相关法律文书,回复相关事项等,统一由案件管理中心负责。
统一管理机制——对受理登记、案件分派、执法监督、执法场所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监督活动,实现流程化管理。
“五项做法”提升执法效能
该局运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采取五项措施,着力构建了执法监督“大格局”。
研发案管系统,实现跟踪管控。该局自主研发了案件源头管控系统,与110三台合一接处警平台、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等系统成功对接,通过设立受案管控、立案监督、超期预警、执法公开、统计分析、案件统一归口等模块,按照“日检查、周监督、月追踪”的要求,实现对警情、案件的信息化跟踪管控。
推行立体化监督模式。依托现场执法和场所执法视音频数据管理平台,紧紧抓住在处警情、在办案件、在所人员、在扣财物等关键节点,按照“五个一律”执法办案的要求,做到了“三必查”,即视音频数据资料必查、落实人权保障措施必查、涉案财物流转情况必查,实现了对执法行为全流程记录、回溯式管理。
实行法律文书集中审核模式。办案单位开具的法律文书,一律发送至案管中心,由案管中心对警综平台案事件系统的89类法律文书从文书格式、法律事实、引用法律条款等方面进行审核、盖章。
健全完善主办侦查员制度。建立推行了《执法办案积分制》,由案件管理中心对主办侦查员的办案数量与质量、执法效率与效果实行执法办案积分,实行全局排名,做到奖优惩劣。该项制度受到了公安部的通报表扬。
加大执法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该局依托自主研发的案件监督管理平台,运用手机短信提示、便民在线咨询回复等手段对刑事案件的七个环节、行政案件的四个环节全部予以公开,并与该局推行的主办侦查员制度有效衔接,让报案群众知道案件主办民警是谁,案件进展怎样,处理结果是什么,可以说是把执法环节全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实现了公平公正。
执法质效呈现“五个变化”
该局通过推行以案件管理中心为载体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有效地促进了执法管理模式的转型升级,执法质效呈现出“五个明显变化”。
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通过高投入、高标准的建设,实现了办案场所设置的精细化、管理的严密化、使用的规范化,为办案民警提供了规范、高效、方便、实用的执法场所,办案民警由原来的“不想用、不愿用”变成“主动用、规范用”,杜绝了执法事故的发生。
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自中心运行以来,该局已接受群众报案264起,分派案件192起,核查警情4179余起,监督受立案131余起,发现问题23个,落实整改措施8条,统一审核案件452余起,及时发现整改问题100余个,统一出口案件347起。
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今年1至8月,全局刑事、行政案件执法质量考评均分98.19分,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27分,百分案件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八项重要刑事执法指标全部达到省公安厅标准要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3%,未发生被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撤销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安、检察机关联系进一步密切。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对口检察院的工作机制,更加准确把握受案程序及证据标准,同检察机关之间沟通联系进一步顺畅,程序流转更加便捷。上半年,全局刑事案件批捕率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3.6%,批捕后移送起诉率达到100%,退补退查率同比下降27%。
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通过案件管理中心的监督,不仅防止了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发生,而且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今年以来,信访投诉率、来信举报率同比分别下降18.1%、19.59%,因受案、立案不规范问题引发的信访投诉事项零发生,网上群众咨询诉求、业务办理满意度达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