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获悉,今年1至10月底,乌市全市7522名调解人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108件,调解成功29979件,成功率99%。
今年以来,乌市人民调解工作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广大基层调解员认真履行调解职责,加大维护社会稳定意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乌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介绍,今年以来,乌市加强了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在不断加强乡镇、村居调解委员会网络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运行高效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工作中,抓住社会矛盾热点问题,注重创新工作模式,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有道路交通调委会、人民调解驻法院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景区调委会、兵地调委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据记者了解,乌市今年还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结合重点节点,组织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不定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扎实做好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重点排查调处征地拆迁、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土地承包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8%,易激化矛盾纠纷防控率达到95%,收到较好的效果。由于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员中涌现出一批全国、自治区优秀调解员,在推进调解工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白雪晴 潘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