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深化公安改革有机结合,以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口,通过完善执法制度、强化信息化建设与执法监督管理,有效提升了全省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先后出台了“法律顾问制度”“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为各个执法环节建立起一套标准体系。同时,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落实有警必接、有案必立,坚决纠正接处警、受立案不及时、推诿搪塞等问题。制定领导干部及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插手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首办负责、限时办结以及考核奖惩办法,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在此基础上,省公安厅升级改造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案情信息和主要证据材料网上记载,案件审核审批网上进行,案件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情况网上统计,推进了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建设;推行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制度,实现执法过程全流程记录,确保事件过程客观还原,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研发执法公开系统,实现在公安内网审批审核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执法公开服务。
据介绍,目前,从省公安厅到16个州市、129个县级公安机关均建立了执法管理委员会,逐步形成以执法管理委员会为牵引,办案部门按办案流程自控,法制、纪检、督察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执法管理机制。(马燕 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