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辽宁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如火如荼推进,11月2日至3日,全省首批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从大连、盘锦和葫芦岛三地试点法院检察院遴选确定员额法官检察官建议人选1790名,其中员额法官建议人选1000名,员额检察官建议人选790名。首批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全省司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将开启全省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道路的新里程。
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在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薛恒的主持下,对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进行遴选审议工作。遴选审议工作经过了审议准备、委员审查和遴选票决三个阶段。其中,在审议准备阶段,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召开了遴选审议会议,听取了省法官遴选办关于全省法官遴选工作情况汇报、省检察官遴选办关于全省检察官遴选工作情况汇报,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韩德洋对遴选工作审查要点进行了说明,与会委员进行了充分讨论。在委员审查阶段,遴选委员会各位委员独立对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和省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提请审议的拟入额法官检察官人选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评审意见。在遴选票决阶段,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和省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分别以各试点法院、检察院为单位,介绍了法官、检察官拟任人选情况,与会委员进行了票决。最后,薛恒宣读了票决结果。至此,全省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建议人选遴选工作圆满结束。
据了解,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表决通过的法官、检察官拟任人选名单将在辽宁长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会视情委托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和省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核查不属实的,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将在10日内形成遴选意见,书面反馈给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并按相关程序办理人选入额手续;对出现异议且短期内无法核查清楚的,暂缓履行拟任相关程序。
两天时间里,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进行得紧张而有序。在遴选审议会议上,均是首次参与此项工作的委员们围绕遴选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全体委员对此次遴选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都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全体委员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了独立评审。
遴选工作结束后,薛恒对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自成立至今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向辛苦付出的全体委员表示感谢。
薛恒指出,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的圆满完成,标志着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初战告捷。从“两委会”成立至今,在近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全体委员从一开始对这项工作的不熟悉和陌生,到逐渐了解并进入角色,直至圆满完成首批遴选工作任务,充分说明各位委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优良作风。特别是在近两天的遴选工作中,委员们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等诸多困难,紧锣密鼓,超常工作,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出色地完成了遴选任务,这不仅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创举,也在全省政法事业的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实践证明,省委对委员们的选择是正确的,全体委员的工作是值得全省政法干警充分依赖的。
薛恒强调,“两委会”组建至今,尽管各项工作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但很多工作还是在不断摸索中前进,特别是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比如在一些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还不是很成熟,还需要通过工作实践不断地加以完善。各位委员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业务理论,希望委员们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不断加强个人学习的同时,把“两委会”建设作为日常性的研究课题,在平时工作中,也要带着问题多开展调研,认真负责地为“两委会”的建设出谋划策、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