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我省11个公安单位荣获公安部表彰。
经各地自行申报和公安部审核,公安部日前对2015至2016年度“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进行命名表彰。全国共有10个市级、100个县级公安机关和200个公安基层所队获此殊荣,我省有11家公安单位名列其中。
具体到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被评为市级公安机关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4家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获得表彰,它们分别是:新密市公安局、武陟县公安局、淇县公安局、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6个基层派出所获得殊荣,分别是:开封市公安局午朝门派出所、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派出所、夏邑县公安局曹集派出所、长葛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商城县公安局汪桥派出所、濮阳县公安局子案派出所。
据了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是公安部设立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最高奖项,2012年10月正式启动,每两年评选一次。公安部先后命名了3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对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公安机关执法单位需具备信访案件依法查结率在90%以上、行政复议诉讼撤销变更率在10%以下、无执法问题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通报批评、两年内无重大违法事件的条件方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