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了《法治政府蓝皮书: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这是该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治政府评估工作的年度成果,也是该院连续第四年发布评估报告。
全国法治政府水平持续进步
该报告评估对象共计100个地方政府,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府所在地市,23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和46个其他城市。评估自2016年1月至8月,历时8个月,数据的采集主要通过三种方式:网络检索、信息公开、实地调查。
本次评估使用的2016年指标体系总分为1000分,100个被评估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63.07分,平均得分率为66.31%,较之2015年上升4.57%,较2014年上升6.61%。
在所有100个被评估城市中,有88个城市得分在600分以上,及格数量较2015年增多了26个。从北京、广州、佛山、成都、上海等典型城市的情况看,2016年的得分也都高于2014年和2015年。可以看出,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逐年提高,进步的幅度加大。
涌现出一批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较高的地方政府
连续四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地方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一批样板城市,具有率先在全国建成法治政府的潜力。
本年度评估中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是:宁波、深圳、杭州、南京、广州、合肥、长沙、苏州、潍坊、台州。
此外,有11个城市在连续四年(2013年至2016年)的评估中始终处于前二十位,这些城市是: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长沙、南京、厦门、成都、深圳、苏州、合肥。(排名不分先后)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最后一公里”需关注
评估发现,全国范围内,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平均水平仅略高于及格线,且呈现出较明显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现象:东部城市好于中西部,部分西部城市仍处于落后状态。
通过对九个一级指标的得分率进行横向比较可以发现,不同指标之间的得分率存在着较大差异。其中,得分率最高的是“政府信息公开”,得分率达到77.14%;排在第二位的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得分率为76.23%;排在第三位的是“行政决策”,得分率为68.87%;而行政执法、法治政府的组织领导两项指标仍然不及格。
本次评估的结果显示,现阶段,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某些方面的微观制度仍然缺失,其原因正是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同时,很多法律制度无法落实的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工作机制。
另外,此次评估还发现,行政不作为现象严重,法律实施效果不佳;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成为制约法治政府发展的关键因素;公众获得感不强,社会对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评价整体较低。
针对评估中发现的上述问题,评估报告提出了九项建议: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通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的突破;加强微观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构建有效工作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平台的功能,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数据开放进程;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高便民性;落实问责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刘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