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从2014年末就积极创新执行机制,以提升执行质效为工作目标,以组团管理为基本架构,积极推行“团队化”执行模式,在设立执行裁决团队的同时,还别设立了两个执行实施团队,从而保证了团队的精细化、高效化管理,执行工作战斗力和公信力得到极大提升。
执行实施团队实行“1+2+2”模式,分别由1名执行长、2名执行员、2名辅助员组成,实行执行长相对负责制。通过对执行干警的职、责、权进行统一,使资源配置更科学,办案流程更规范,执法力量更集中,执行工作更高效,形成了结构清晰、责权分明、规范有序的执行工作新模式。
与此同时,还实行了繁简分离改革,简单案件简易办、专人办,复杂案件普通办、协作办。
通过推行“团队化”模式运行,执行工作由原来的单兵办案转变为团队建设,由分散操作转变为集约管理,由逐案操作改进为专业化批量操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质效。
高新区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创造佳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2015年来,该院两个执行实施团队分别执结了1312件、494件,且执行法官魏林白执连续两年位居于全省法院个人执结案件数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