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试点检察院首批检察官入额考试分别在拉萨、日喀则、索县、普兰县四个考点同步举行,这是实施检查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关键一步,标志着西藏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拉萨市、城关区、米林县、桑珠孜区、索县、普兰县六个司法改革试点检察院的162名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参加了此次考试。
此次试点检察院首批检察官入额考试是推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尝试。入额考试内容紧贴检察实务,以办案能力为重点,全面考察参试人员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甄别证据材料、正确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等实际能力,以确保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人员进入员额。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治区检察院严格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把出题、试卷印制、保管、押送等环节保密关,严肃考场纪律,委托第三方进行监考。
据拉萨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分三个批次开展。上海、广东等7个省市于2014年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山西、云南等12个省区市在2015年开展第二批试点;西藏同北京、河北等14个省区市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批试点单位于今年开展试点。该负责人说:“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目的是从现有检察官中挑选出最优秀的人员到一线办案。检察官实行员额制是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基础性和前置性工作,对推动其他改革任务的落实具有决定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