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记者23日从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获悉,该院成立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特别选择了审判经验丰富的已婚女法官担当主力,并引入家事调解员。据悉,该院也是我市首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
家事纠纷调撤率达68%
据悉,今年1-9月,江北区法院受理婚姻家庭案件586件,其中离婚纠纷417件,继承纠纷70件,离婚后财产纠纷55件,赡养纠纷13件,其他纠纷31件,结案580件,其中调解、撤诉397件,调撤率为68%。
据江北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家事审判合议庭,专门抽调经验丰富、具备心理学知识的法官组成,“主要以已婚女法官为主,因为她们感情细腻,情感丰富,又具有这方面的生活经验,再加上娴熟的审判经验,这就使得她们在处g里家事纠纷时显得游刃有余。”同时,该院开设家事调解室,营造温馨的庭审氛围,贯彻“调判结合”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自愿开展调解,将调解贯穿于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把家庭道德伦理融入释法说理,加大调解力度,提高审判质效。
“家事案件涉及抚养、赡养、遗产继承、婚姻危机等社会问题,单靠法官一己之力难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该负责人称,法院探索引进人民陪审员、社区居委会干部、退休法官作为家事调解员,协助法官开展家事调查、心理疏导、调解和案件回访等工作,形成解决纠纷的合力。目前已聘请2名家事调解员参与案件审理,并初见成效。
法院与相关部门联动
化解家事纠纷
化解家事矛盾纠纷,凭法院一家之力难度大。为此,该院与区妇联、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共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反对家庭暴力,充分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公安派出所、民政局等单位的支持,建立当事人身份、婚姻登记等信息的共享及保密机制,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针对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当事人,调查核实并协同公安机关和当事人所在社区、村委会共同予以落实。
此外,法官还走出去送法上门。该院的“青年社区法官工作室”,多形式为社区群众提供家事法制宣传服务。同时结合“庭审进街镇法官进社区”,选取典型家事纠纷案件在社区、乡村开展庭审,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引导群众形成积极向上的家庭伦理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当事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赡养、继承等案件,主动到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真正将司法为民便民理念落到实处。(记者 舒楚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