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更规范更专业
北京创新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犯罪嫌疑人曾经承认过一次受贿,你们为什么最终没有认定?”
近日,在北京市检察院的一间案件评议室里,3位人民监督员围绕一起拟作存疑不起诉处理的受贿案,一连提了多个问题。面对一连串提问,承办检察官逐一作出解答,并向人民监督员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和视听资料。
数轮“交锋”之后,检察官退出案件评议室,3位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开展评议。经过40多分钟的讨论,3位人民监督员最终一致同意了检察官对该案作存疑不起诉的意见。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创新机制推进人民监督工作的一个场景。
公民自荐,人员构成更广泛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以来,为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获得最大的广泛代表性,北京市检察院配合该市司法局制定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结合北京实际和检察工作情况,共选任了120名人民监督员。其中,首次入选的人民监督员超过总人数的一半。在这120名人民监督员中,公民自荐比例达21.7%;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监督员比例降为40.8%,使更多的社会公众有机会参与人民监督工作;此外,还有11名律师进入人民监督员队伍。
朱崇君是一家民营科技企业的总工程师,怀着对法治的信仰与追求,报名自荐成为了一名人民监督员。
“我相信法治,向往社会的公平正义。”朱崇君说,“当上人民监督员半年多来,我不但参加了很多次检察机关组织的检务公开活动,还被随机抽选参加案件评议。”
专业化保障,履职更到位
随着监督范围的扩大,监督程序的细化,工作要求的提高,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转变思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成立更加专业化的检察联络部暨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配备相应的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专职负责人民监督工作。
同时,北京市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建立人民监督员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在开展集中培训之外,邀请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观摩案件评议,熟悉评议程序;采取资深监督员与新任监督员分别抽选的约请模式,保证每个案件都有一定数量的资深监督员参与评议,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新任监督员尽快进入角色。
北京市检察院检察联络部负责人介绍说:“我们还尝试在一些案件中聘请特约检察员受检察长指派主持监督评议会,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增进代表委员及特约检察员等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的了解,以公开促公正。”
今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还进一步探索人民监督员跟踪监督个案办理制度,特别是在办理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见证侦查实验、技术鉴定等工作,提升了办案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
完善流程,监督形式更规范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间,无论对人民监督员还是检察人员来说,都面临新旧工作模式的转换,迫切需要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为此,北京市检察机关及时出台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人民监督员抽选、回避、复议等工作流程,让人民监督员履职和检察人员接受监督都有章可循。
为了保障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北京市检察院创新了多项人民监督员履职服务制度。比如:承办部门会将全部案件情况、证据材料、录音录像等制成PPT,在汇报时同步播放,帮助监督员更加直观地了解案件信息,保证监督评议质量;同时,为人民监督员提供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保证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法律适用。
工作中,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将规范监督程序作为保障监督实效的关键环节,不断细化相关工作规范。目前,该市的人民监督案件评议都统一在市检察院开展,目前该院正在设计建设专门的“人民监督员评议厅”,以期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更加良好的条件。
据介绍,该院坚持以统一的规范形式、统一的工作流程、统一的服务保障开展人民监督案件评议工作,既有利于增强人民监督员履职时的仪式感和责任感,也有利于通过过程控制确保监督效果。(杨永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