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经验将全国推广
试点至今 案件上诉率仅 4.57%
10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成都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成都全面推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一年多,已构建起以繁简分流、轻案快办为前提,以庭前准备为基础,以证据“排非”、人证出庭、综合认证为重点,以专业化审判、静默化管控、信息化支撑为特色的庭审操作模式和工作推进体系,形成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都经验。截至10月15日,全市法院共开试验示范庭219件,试点案件上诉率为4.57%。
近期,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对改革予以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全国推广。
成都经验将全国推广
据介绍,成都法院目前已围绕庭审的六个方面形成了庭审实质化的成都特色和经验,分别为大力推进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有机衔接、实行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分步进行、推进关键证人“应出尽出”、探索“混合式”人证调查模式、探索庭审出示证据是否被采信当庭明确、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
在今年8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视频上,中央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中院推进的改革试点工作抓住了问题实质,为法院系统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破了题”;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全文刊载了成都的改革调研报告和两份操作规范,同时制定相关文件,将成都法院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
试点案件上诉率4.57%
记者了解到,成都经过前期两批共计6个基层法院的试点后,于2015年7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改革试点,从庭前准备到最终宣判的全程,都要按照庭审实质化的要求试验示范。截至今年10月15日,全市法院共开实质化的试验示范庭219件。其中,律师参与辩护达100%;召开庭前会议146件;申请排非73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8件;排除非法证据6件;人证出庭作证156件,共计249名人证出庭;当庭宣判84件。
成都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推进,司法机关内部的倒逼效应已经显现,侦查取证规范严谨、公诉举证充分有效、关键人证应出尽出、刑事辩护有力到位、庭审程序驾驭有度的刑事诉讼流程操作模式正在形成、完善。
据统计,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庭审操作日益规范,各项规则更趋完善,试点案件上诉率为4.57%,仅1件案件被改发。(周夕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