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路政、交警部门首次联手展开ETC“大车小标”专项整治。
当日12时许,一辆46座的“四型车”经过玛纳斯收费站ETC车道,而车辆信息显示“三型车”。
“三型车收费30元,四型车收费55元,通过一次就逃了25元。”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收费稽查科稽查员杨杰说,交警部门立即将车辆拦停,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此前用36座“三型车”假行车证办理了ETC卡以及车载OPU装置。当天,共查获3辆违法车辆,均为班线客车,据查共逃费460次,逃缴通行费12245元。
据了解,玛纳斯收费站对通行“四型车”均有记录,发现这3辆存在“大车小标”后,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组织石河子公路局、路政、交警等三部门执法人员摸清该车行驶时间和行驶路线,经过3个小时蹲点后全部截获。
目前,这些车辆必须补缴高速通行费,否则不能通行高速公路。同时,石河子路政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新疆实施公路法办法》对违法车辆进行300-1000元的处罚。
自治区公路收费(联网)中心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对疆内ETC联网收费站展开调查,对存在“大车小标”行为展开严厉打击,同时对未经核实给大型车办理小型车ETC设备的银行网点进行相应的处罚。
7月20日,新疆ETC不停车收费系统启动以来,全疆用户已达到26.18万。(马婷 徐芝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