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于日前出台了《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关于服务全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全区政府法制机构服务于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的22项具体措施,全力助推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
《意见》对自治区三级法制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并确定对重大项目建设全部开通法制绿色通道,推动重大项目高速运转。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针对全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吸纳高层次法律人才,组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并实现旗县、盟市、自治区三级专家库人才资源共享。《意见》实施以后,地方政府在引进重大项目过程中,如遇“疑难杂症”,各级政府法制人员将全力以赴,第一时间内协调法律专家上门服务,也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进行优势整合,实行远程服务,由多方专家集中“会诊”,使其“足不出户”享受自治区三级法律智库的贴心服务。由众多法律专业人士对重大项目的引进、实施、竣工、投产全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指导、答疑、决策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另外,内蒙古在对各级政府的重大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时,根据《意见》的要求,全部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实现重大项目进展与合法性审查的无缝衔接,什么时候有需求,政府法制机构就在什么时间抽调专家,在最短时间内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什么地方重大项目需要解决法律问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专家就出现在哪里,确保重大项目规避风险、高速运转。(赵嘉琛 鲁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