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登门给当事人送上司法救助金。
一台显示器,一个摄像头,一个音频传送器,这样简单的设备就能进行远程视频接访。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就是通过这一方小屏幕,与当事人谢某“面对面”交流,并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其救助。10月17日,谢某高兴地从检察官手上接过4000元救助金。
“我是筋竹镇横垌村村民,我想向检察院的领导申诉,希望能为我解决目前生活困难的问题……”
“您好,我们是岑溪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您有什么问题需要向我们反映?您慢慢说……”
这一幕发生在9月13日的岑溪市检察院远程视频接待室,现场接访的是岑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延华和控申科检察官,视频的另一端是远在40多公里外筋竹检察室的村民谢某。
2015年9月,谢某听到同村村民陈某发表一些对社会不满的牢骚,便指责陈某的言论不当,陈某当即用木棍殴打谢某的头部和手部,导致谢某构成轻伤一级。谢某住院治疗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万多元,但至今陈某未赔偿谢某的经济损失。谢某认为,他没有任何过错,陈某思想偏激、无故持械伤人行为恶劣,事后无任何赔偿,无赔礼道歉,没有任何悔罪表现,法院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多,他表示不服,认为法院量刑畸轻;而且他因被打伤后不能正常工作,至今还经常头晕,家中没有固定收入,让整个家庭陷入困难,希望检察院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并帮助他渡过生活难关。
接访的检察官认真听取谢某的申诉后,认为他申诉的问题和提出救助的申请均符合该院受理的范围,当场口头答复谢某并表示检察院会依法办案,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情况下努力为其争取救助。对于他这样行动不便且路途遥远的来访者,检察机关及时安排领导进行视频接访,谢某表示非常满意。
视频接访后,岑溪市检察院控申科的检察官第一时间深入谢某家、横垌村村委会、筋竹镇民政办、岑溪市法院执行局等相关部门,详细调查了解谢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和获得赔偿方面的情况。确认谢某确系家庭贫困且未获得陈某任何经济赔偿后,该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其争取了国家司法救助金4000元。
“我曾对被告人刑期过轻表示失望,且我的经济损失又得不到任何赔偿,让我感到很悲伤和无助。自从你们检察院的领导通过视频接访我后,我对生活有所期待。今天,想不到院领导还亲自送4000元救助金到家,并就法院判决耐心地为我释法说理,这对我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我愿意对该判决息诉罢访……”10月17日,当于延华副检察长登门送来救助金和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时,谢某说出了这番肺腑之言。(曾城 钟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