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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青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10-20 17:05  来源:青海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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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对我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2016年至2020年)的主要任务、对象要求、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决议》强调,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结合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

  二、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决议》要求,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从青少年抓起,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保证在校学生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引导他们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学生家长法治课堂、社会公益普法制度三个关键性作用。重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尊 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推进青海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决议》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青海建设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视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民俗文化融合发展。广泛开展具有我省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使群众性法治文化成为全民品质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加大“双语”普法教材编印推广力度,加强“双语”法治宣传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决议》要求,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州)、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将法治创建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共同推进。进一步探索建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决议》要求,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和载体阵地等创新。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不同系统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创新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律“七进”活动方式方法,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加大理论研究成果交流和运用,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作用,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度融合,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法学院校和律师协会等各类资源,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整合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建设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大数据和云计算平台,构建覆盖全省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集群,推进各类媒体多元互动、各类终端多屏联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时代性和实效性。

  《决议》还对健全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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