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精准扶贫,离不开检察机关的重点查处和精准监督
利用职务便利,在“贫困地区农户种植橡胶”项目的橡胶苗采购过程中,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围标,使海南省东方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标大部分橡胶苗采购项目。事后,海南省东方市扶贫办原主任符方敏多次收受该公司实际负责人符某某行贿款共计60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符方敏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今年4月,海南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海南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六个方面切实服务和保障全省扶贫攻坚工作。
9月30日,海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向全省各级检察院提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尽职履责,进一步加大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扶贫联系点工作,加大对联系贫困户的帮扶力度,精准施策,确保扶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帮助扶贫户早日脱贫致富。
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
海南省三亚市扶贫办原主任、农业局副调研员高某城涉嫌玩忽职守、受贿;三亚某橡胶种苗厂厂长李某俊涉嫌行贿相继被三亚市检察院立案查处。
自今年6月,海南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收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60件,立案查处39件39人;与扶贫职能部门召开联席座谈会108次,建立相关扶贫工作制度20项;开展扶贫工作专项走访896次,撰写调查报告22份。
三个多月来,海南省三级检察院迅速行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摸底走访调研,跟着“扶贫资金流向”走,深入排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环节的漏洞隐患,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渎职失职犯罪,筑牢扶贫开发资金安全防线。目前,三亚、儋州、昌江、保亭、万宁、定安、乐东等检察院都陆续收集到一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正积极展开调查。
海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作为查办职务犯罪职能部门必须承担的重大责任。下一步检察机关会根据扶贫攻坚进展,突出重点、盯住基层,持续强化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对于农民群众的举报、控告,检察机关将通过实地走访、查验账目、运用大数据分析筛选等方式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
为实现脱贫攻坚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村委会副书记、委员、经济社社长各分得4只猪苗,其他农户2户或3户才合领一只。这样的荒唐事发生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母爸村委会。
2013年,陵水县扶贫办共下拨四批扶贫物资给母爸村委会。但当地群众反映称,母爸村委会发放扶贫物资混乱。陵水县检察院派驻新村检察室接到反映后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发现,村委会、经济社干部多分多占扶贫物资最突出,村委会决定分给每人20包化肥、2只猪苗和1笼黑鸡苗(50只),单化肥一项“两委”干部13人就多分了260包,占所有扶贫化肥的7.3%。2015年7月陵水纪委对陵水英州镇母爸村党总支部书记胡发言等9人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最终决定给予胡发言等三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黄彬彬等六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有多占扶贫物资均已按原价退回。
自2014年底开始,海南省检察机关和各级发改、农业部门在保障涉农资金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打击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等方面协调配合、一体联动,对416个涉农项目8.1亿元专项资金逐一核对,从中立案83人,追回被套取、骗取或不当发放的资金2400余万元,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3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72项,推动了中央、省委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同时,也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省检察院将继续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推动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把精准扶贫做准做细做精
10月2日,正值国庆假日期间,一大早,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思阳带队深入到琼山区大坡镇指导检查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这一特殊形式来度过假日。
李思阳在慰问走访中了解到大坡镇沙村的张运富家因其父亲长年生病,高额的医疗费让家庭不堪重负。李思阳对此表示非常的痛心,督促扶贫工作组要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让老百姓看得起病、有钱治病。
为了让农民能够摆脱贫困,提高家庭收入水平,提升生活质量,扶贫工作组制定了“自选+固定”的救助模式,包括合作社养山羊、大面积种植胡椒等方式引导产业发展,从而改善贫困户的生活,让贫困户在政府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劳动走出生活困境。
李思阳表示,精准扶贫就是要把工作做实,使老百姓的生活能够得到真正的改变;要把工作做准,弄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贫困,以便对症下药;要把工作做细,掌握第一手材料,解决群众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把工作做精,争取开创独有的救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