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施策“调”出好结果
——西藏昌都两级法院特色调解工作综述
在近年来的审判工作实践中,西藏昌都基层法院逐步总结提炼出巧借外力法、释法析理引导法、冷热处理法等三种调解方法。在具体调解工作中,坚持因案施策,灵活运用技巧,巧妙调处疑难案件。
巧借外力找对人
有些案件,虽然承办法官从立案时起就进行思想疏导、法律释明,竭力将法、理、情相融合进行调解,但部分当事人心中仍然有很多顾虑。对于这种情况,法官往往借助外力,促成调解,,取得了较好效果。
嘎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害人家属情绪非常激动,提出42万余元赔偿要求,且要求必须立即支付。而被告人嘎某无经济来源,家境也不富裕,为此,嘎某的姐姐出面与被害方进行协商,表示愿意代嘎某赔偿。期间,原告被告双方因赔偿数额产生分歧,且被告嘎某姐姐担心赔偿了被害方,嘎某依然会被判以重刑,自己家人或许会受到被害方报复,故而表示不愿代赔,调解陷入僵局。
为了促成和解,承办法官特意邀请与嘎某姐姐相熟的老干部参与调解,共同做好被告人嘎某姐姐的思想工作,消除其思想顾虑。邀请被害人的乡镇领导参与做好被害方的思想工作,使被害方认识到要依法索赔,最终达成了6.7万元的赔偿协议,至此双方握手言和。
释法析理善引导
在民事调解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理出头绪、讲明法律、说清道理,通过耐心的启发疏导、说服教育以及相关案例比照,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胡某诉叶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胡某诉请被告叶某赔偿140余万元,叶某在答辩时提出赔偿150余万元的反诉请求,双方各执一辞,难以组织调解。为此,法官通过电话交流,分别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使双方充分认识到每一项诉讼请求都需要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撑,且本诉与反诉赔偿金额相差不大;同时向双方讲述法庭审结的类似案例,引导各方当事人理性行使诉权,最终双方当事人主动提出撤诉申请。
冷热处理把好度
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准确把握调解时机,分别适用“冷处理”、“热处理”、“温处理”等不同方法。所谓“冷处理”,主要是对于打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或矛盾激化的案件,不急于调解,而是先放一段时间,让当事人的情绪“凉”下来,从而使当事人能够冷静分析形势,继而愿意接受调解。所谓“热处理”,就是在当事人已有调解意愿,但还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进行“热调解”。“温处理”,主要是指在与当事人接触时,要拿出真心、付出真情,让当事人相信办案人员是他的贴心人,会为他主持公道,从而愿意讲出真实的想法,愿意接受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
2016年2月,程某诉杨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因工作原因分居两地,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但双方均缺乏信任基础,互相猜疑,从而提出离婚诉求。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法官首先采取“冷处理”,让双方冷静思考,让离婚的势头冷下来,能够认真倾听承办法官的劝解。随后采取“温处理”,法官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就双方今后如何经营婚姻、增加相互信任,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提出建议。最后,在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有和好念头的时候及时采取“热处理”,不失时机地摆事实、讲道理,最终使二人破镜重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