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全市法院金融商事审判情况。数字显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数量位列前三。
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新收加旧存)一审金融商事纠纷案件21571件,同比上升26.36%;收案标的总金额为2598648.037万元,同比增幅99.26%。2015年审结金融商事纠纷案件19636件,与2014年相比上升26.10%。一审审结的金融商事纠纷案件占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2.03%。
2015年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类型大致有11种,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信用证纠纷、证券合同纠纷、证券侵权纠纷、保险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票据纠纷、典当纠纷、信托纠纷。案件类型与前几年基本保持一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数量继续占据前三位。三类案件一审收案总数为20745件,占全部金融商事纠纷一审收案总数的96.17%。
此外,金融商事纠纷案件调撤率较高。在一审审结的19636件金融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5518件,以撤诉方式结案3253件,调撤率达44.67%,比上一年度的47.62%下降2.9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