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印发《意见》要求
将脱贫攻坚纳入法治轨道
四川作为全国重点扶贫省份之一,贫困量大面广程度深,脱贫攻坚形势严峻、任务繁重。10月18日,记者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围绕充分认识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脱贫攻坚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管控脱贫攻坚关键环节、为法治助推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四个方面,对健康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对于推进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落地落实、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贫困地区脱贫奔康良好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省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做好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基层脱贫攻坚实际,将实现“六个精准”等目标任务,分门别类地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推动脱贫攻坚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如期实现全面同步小康宏伟目标。
依法管控脱贫攻坚关键环节
《意见》提出,要以普法宣传引导规范脱贫,分管脱贫工作的领导和行政主管部门要精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有关政策措施,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自觉。要以依法行政推进有序脱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脱贫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推进脱贫决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做到脱贫各项工作公正透明。《意见》要求,要以公正司法保障公平脱贫,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脱贫攻坚中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脱贫资金等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
此外,《意见》还要求要依法管控脱贫攻坚的关键环节,精准识别脱贫对象,精准安排脱贫项目,依法监管脱贫资金,依法规范脱贫对象退出进入工作。(开永丽)